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指南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在新疆参加高考且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六)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二、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在新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10人(男生9人、女生1人)。除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收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招收理科考生。招生计划类型为普通类。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新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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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按规则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学员待遇和就业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且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院校。

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招生考核流程

①填报志愿→②资格确定→③投档录取→④报到复检

1、填报志愿。新疆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录工作办公室,招录工作办公室联系考生确认身份信息。

其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最终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

2、资格确定。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考生进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工作由各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队到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在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网站(www.xjxf.com)公告栏和“新疆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投档录取。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投档情况,按照既定录取原则依次录取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

4、报到复检。考生根据学院《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按时报到,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档案审核、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咨询与纪律监督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疆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招录工作办公室专门设立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各类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院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完整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为准。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https://www.cfri.edu.cn/zs;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网站:www.xjxf.com

新疆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邮箱:xjzlbgs119@sina.com

(“新疆招录办公室”的拼音首字母)

新疆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

消防救援方向:0991-4688223;

森林消防方向:0991-361223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举报电话:0991-4688243。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报考热线:010-69787118/6978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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