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B14287.4-201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4:Arcing fault detectors
GB 14287.1-2014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施行时间:2015年06月01日

    GB 14287的本部分的第5、7、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
本部分为 GB 14287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宁波习羽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高伟、张颖琮、李小白、曹振、刘长安、齐梓博、胡少英、黄武杰。

1 范围


GB 14287 的本部分规定了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10kW及其以下电气线路中安装使用的故障电弧探测器。其他装置中使用的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的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其他环境下具有特殊要求的故障电弧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适用于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 23757—2009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故障电弧  arcing fault
由于电气线路或设备中绝缘老化破损、电气连接松动、空气潮湿、电压电流急剧升高等原因引起空气击穿所导致的气体游离放电现象。
3.2 故障电弧探测器  arcing fault detector
用于探测被保护电气线路中产生故障电弧的探测器。

4 分类


    故障电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按工作方式可分为:
a)非独立式;
b)独立式。

5 要求


5.1 总则

    探测器应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的对应要求。

5.2 外观要求

    探测器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5.3 基本要求

5.3.1 采用 AC 220V/50 Hz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5.3.2 探测器应具有红色报警确认灯。当被监视区域参数符合报警条件时,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至被复位。确认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3m处,照度不超过 500lx 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3.3 探测器连接其他辅助设备(例如远程确认灯、控制继电器等)时,与辅助设备间连接线的断路和短路不应影响探测器的正常工作。
5.3.4 探测器的出厂设置不应被轻易改变。当确需改变时,需使用特殊手段(如专用工具或密码),否则不应破坏其封条。
5.3.5 探测器的报警性能如果可在探测器或在与其相连的监控设备上进行现场设置,则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当制造商声明所有设置均满足本部分的要求时,探测器在任意设置的条件下均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且对于现场设置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或探头与底座的分离等手段实现;
b) 当制造商声明某一设置不满足本部分的要求时,该设置应只能通过专用工具、密码手段实现,且应在探测器上或有关文件中明确标明该项设置不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5.3.6 探测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 GB 23757—2009中3.2.1的要求。

5.4 报警性能

5.4.1 当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14个及其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5.4.2 当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9个及其以下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器不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但可采取其他方式的提示。
5.4.3 探测器应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发出报警信号时,控制输出应在1s内动作。
5.4.4 探测器在误报警试验过程中,不应发出报警和控制信号。
5.4.5 探测器在负载抑制性试验过程中,应在30s内发出报警和控制信号。

5.5 重复性

    重复测量3次探测器的报警时间,通电1d后再测量3次报警时间,其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通电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

5.6 电压波动性能

    采用 AC 220 V/50 Hz 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供电电压为 AC 187 V 和 AC 242 V 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

5.7 绝缘电阻

    探测器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 MΩ;220 V/50 Hz 交流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 MΩ。

5.8 泄漏电流

    采用 AC 220 V/50 Hz 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在1.06倍额定电压下工作时,泄漏电流值应不超过0.5 mA。

5.9 电气强度

    采用 AC 220 V/50 Hz 交流电源供电的探测器的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 50 Hz,有效值为 AC 1 250 V 的电压历时 1 min 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探测器的性能应符合5.4的要求。

5.10 气候环境耐受性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1所规定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探测器的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

表1 运行试验的气候环境条件要求

5.11 机械环境耐受性

5.11.1 运行试验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探测器的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

表2 运行试验的机械环境条件要求

5.11.2 耐久试验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3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探测器的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

表3 耐久试验的机械环境条件要求

5.11.3 电磁兼容性能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4所规定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报警时间应满足5.4的要求。

表4 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要求

5.12 主要部件性能

5.12.1 ―般要求
探测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5.12.2 指示灯
5.12.2.1 每个指示灯都应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12.2.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5.12.2.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照度不超过 500 lx 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12.3 显示器
在照度不超过 500 lx 的环境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 0.8 m处、22.5°视角范围内清晰可读。
5.12.4 音响器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距探测器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不应小于70 dB。
5.12.5 开关和按键(钮)
开关和按键(钮)应操作灵活、可靠,功能标注清晰。
5.12.6 接线端子
5.12.6.1 探测器应设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
5.12.6.2 接线端子都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12.6.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5.12.6.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本站除声明原创之外均来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消防常识,如有倾权,联系删除。发布者:就爱消防网,本文地址:https://ixiaofang.com/9063.html

(0)
就爱消防网的头像就爱消防网
上一篇 2024年3月20日 下午1:46
下一篇 2024年3月20日 下午2:0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