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装修材料的分类与分级
一、分类
(一)按实际应用分类
1.饰面材料;2.装饰件;3.隔断;4.大型家具;5.装饰织物。
(二)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类
1.顶棚装修材料;2.墙面装修材料;3.地面装修材料;4.隔断装修材料;5.固定家具;6.装饰织物;7.其他装修装饰材料。
二、分级
(一)标准分级(略)
(二)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略)
(三)常用材料等级划分
三、常用装修材料等级规定
(一)纸面石膏板和矿棉吸声板
可将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二)胶合板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
(三)壁纸
可将单位质量小于300g/㎡的壁纸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四)涂料
一般室内涂料湿涂覆盖比不会超过1.5kg/㎡,所以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及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及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且图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mm的有机装饰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通基材一起按相应的试验方法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五)多层和复合装修材料
对复合材料判定时,不宜简单地认定这种组合做法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进行整体试验,合理验证。
(六)多孔或泡沫塑料
多孔或泡沫塑料极易燃烧,且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烟气。当顶棚或墙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面积的10%。不应把顶棚和墙面面积合在一起计算。
知识点2:装修防火的通用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无自燃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三、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四、变形缝
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温度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消防栓门
建筑内部消火栓门不应该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六、配电箱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七、灯具和灯饰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灯饰应至少选用B1级材料,若由于装饰效果的需要必须采用B2或B3级材料时,应对其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1级的要求。
八、饰物
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知识点3:特殊功能部位与用房装修防火要求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AB1B1,地下时(AAB1))
当歌舞团、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二、共享空间(AAB1)
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朗、敞开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三、无窗房间(提高一级)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在原定基础上提高一级(A级除外)。
四、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有文物的房间(AAB1)
这类房间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特殊贵重设备用房(AAB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机房等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六、设备用房(AAA)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等设备用房内部所有装修均应使用A级装修材料。
七、建筑内的厨房(AAA)
建筑内的厨房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八、使用明火的餐厅和科研实验室(提高一级)
经常使用明火的餐厅、科研实验室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比同类建筑物的要求提高一级(A级除外)。
九、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内的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也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所需的净宽和数量。
知识点4:单、多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
一、基准要求
(略)
二、允许放宽条件
(一)局部放宽
面积小于100㎡,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房间的装修材料可下表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二)设有自动消防设备的放宽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存放文物、纪念展览物品、重要图书、档案、资料的场所,A、B级电子信息系统及装有及其、仪器的房间外,当单、多层民用建筑需进行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按上表规定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上表规定基础上降低一级。
知识点5:高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
一、基准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下表要求。
二、允许放宽条件
(一)局部放宽
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内面积不小于500㎡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分分隔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按上表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放宽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存放文物、纪念展览物品、重要图书、档案、资料的场所,A、B级电子信息系统及装有及其、仪器的房间,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级面积大于400㎡的观众厅、会议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上表基础上降低一级。
三、特殊要求
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内部装修所有的装饰织物不应低于B1级,无其均应采用A级。
知识点六:地下民用建筑装修防火
一、基准要求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应符合下表规定外,还特别规定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到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对于人员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大的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台等,也规定采用A级装修材料。
二、允许放宽条件
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一般使用面积小且健在地上,火灾危险性和疏散扑救比地下建筑部分容易,因此,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存放文物、纪念展览物品、重要图书、档案、资料的场所,以及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及装有重要机器、仪器的房间外,对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上表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知识点7: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一、基本原则
1.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使用B3级保温材料。
2.设有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墙体或屋面板耐火极限的要求。
二、建筑外保温材料
(一)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分类
一是以矿棉为代表的无机保温材料,通常被认定为不燃材料;二是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为代表的有机-无机复合型保温材料,通常被认为难燃材料;三是以聚苯乙烯泡沫和XPS板、硬泡聚氨酯和改性酚醛树脂为代表的有机保温材料,通常被认定为可燃材料。
(二)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略)
三、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通用要求
1.采取内保温系统的建筑外墙,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
(2)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
2.采用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外墙,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严要求:①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②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24m,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
(2)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②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③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除上述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规定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B2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再起表面设置保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安全包覆。防火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
5.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隙,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应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7.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8.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猜题部分B1级材料。
9.除上述第3项规定的情况外,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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