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6.1 一般要求

6.1.1 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

6.1.2 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架或吊架等的外观,检查设备、管道和阀门以及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处有无泄漏、滴漏或失重、失压现象;检查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启闭是否灵活。

6.1.3 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测量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测量记录。
6.1.4 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其有效期。
6.1.5 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
6.1.6 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检测记录表的基本样式见表1。
6.1.7 完成检测后,应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6.2 消防供配电设施

6.2.1 消防配电

6.2.1.1 核对消防配电方式,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

6.2.1.2 核对各相关部位的配电方式、配电箱的控制方式和操作程序,进行以下试验并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记录主备电源切换时间;

    b)手动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然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

6.2.2 自备发电机组
6.2.2.1 发电机
6.2.2.1.1 查看发电机铭牌、仪表和指示灯。

6.2.2.1.2 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并用秒表计时, 30s后核对仪表的显示及其数据,观察机组的运行情况,试验时间不应超过 10 min。

6.2.2.1.3 采用手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查看输出指标及信号。
6.2.2.1.4 查看发电机房的通风设施。对设置机械换气设备的机房,手动启动换气设备,观察其运行情况。
6.2.2.2 储油设施

6.2.2.2.1 查看油位计及油位,按发电机的用油量核对储油设施内的储油量;查看通气管及呼吸阀。
6.2.2.2.2 根据机房的环境条件,核对燃油标号。

6.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3.1 火灾探测器
6.3.1.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6.3.1.1.1 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1.2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或模拟报警的方法,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或气体浓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或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1.1.3 使可恢复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1.2 独立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探测报警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达到探测报警器的报警设定阈值,检查探测报警器火灾报警声信号启动情况,用数字声级计测量声警报的声压级。
6.3.1.3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6.3.1.3.1 由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不由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3.2 采用 0.9 dB 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观察探测器的故障状态。
6.3.1.3.3 采用减光率为1.0dB~10.0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检查控制器火警信息记录和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6.3.1.3.4 采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点亮情况、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检查控制器报警信息记录情况。
6.3.1.3.5 使探测器监测区域恢复正常,在控制器上对探测器进行复位,观察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的熄灭情况。
6.3.1.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6.3.1.4.1 由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不由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4.2 使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处理单元和敏感部件间处于断路状态,观察信号处理单元故障指示灯点亮情况、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4.3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或模拟火灾报警的方法,使任一段长度敏感部件周围的温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或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1.4.4 使可恢复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监视状态,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1.5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6.3.1.5.1 探测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探测器不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时,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5.2 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采用专用的检测仪或模拟火灾的方法,向探测器释放试验光波,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时间,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记录和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6.3.1.5.3 使监视区域环境恢复正常,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1.6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6.3.1.6.1 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观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故障指示灯点亮情况,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情况;用秒表记录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发出故障信号的时间;恢复探测器的正常采样管路气流,观察探测器是否恢复正常监视状态。
6.3.1.6.2 在最不利位置采样孔处,使用试验烟气加烟测试,用秒表记录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发出火警信号的时间。
6.3.1.7 可燃气体探测器

6.3.1.7.1 对探测器施加浓度为探测器报警设定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的点亮时间,查看控制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和信息显示情况。
6.3.1.7.2 清除探测器内的可燃气体,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的熄灭情况。
6.3.1.7.3 将线性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故障指示灯点亮时间,查看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8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6.3.1.8.1 调节剩余电流发生器,模拟探测器监测区域的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灯点亮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1.8.2 操作发热试验装置,模拟探测器监测区域的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灯点亮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1.8.3 操作故障电弧模拟发生装置 1s 内发生不少于14 个故障电弧,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灯点亮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2 手动报警按钮

6.3.2.1 使按钮处于离线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2.2 使按钮动作,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的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记录和火警信息显示情况。
6.3.2.3 复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3 火灾报警控制器

6.3.3.1 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机构,检查控制器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的动作情况。
6.3.3.2 检查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是否符合GB 4717的规定。

6.3.3.3 操作控制器屏蔽回路任意部件,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操作控制器解除回路部件的屏蔽,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熄灭情况。

6.3.3.4 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6.3.3.5 分别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使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的连线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3.6 使总线任一点线路短路,检查隔离保护现场部件的数量,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
6.3.3.7 使任一只非故障部位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3.8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检查控制器信号消除情况。

6.3.3.9 再次使另一只非故障部位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3.10 恢复控制器的正常连接,使探测器监测区域恢复正常,复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工作状态,观察控制器、模块的工作状态。
6.3.3.11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转换开关、按钮,观察控制器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显示情况。
6.3.4 火灾显示盘

6.3.4.1 使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显示盘和控制器火灾信息显示情况。
6.3.4.2 手动操作设备的消音键,检查声信号消除情况。
6.3.4.3 撤出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手动操作显示盘的复位键,观察显示盘的工作状态。
6.3.4.4 检查控制器的操作级别划分是否符合GB 17429的要求。
6.3.4.5 使火灾显示盘的主电源处于故障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4.6 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
6.3.5 消防联动控制器

6.3.5.1 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自检功能,检查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打印机等的工作情况。

6.3.5.2 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转换开关、按钮,观察控制器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显示情况。

6.3.5.3 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用情况,观察主、备用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主、备用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6.3.5.4 模拟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间,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触发器件间,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独立使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间,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与输出/输入模块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模拟消防联动控制器电源的各种故障,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3.6.1 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显示装置的总平面图,每个保护对象的建筑平面图及消防系统的系统图显示情况。
6.3.6.2 使显示装置与控制器间的通讯中断,用秒表测量显示装置故障报警响应时间。
6.3.6.3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反馈信号,用秒表测量显示装置的响应时间,检查建筑平面图的显示情况,对照控制器的显示信息核查显示装置的显示情况。
6.3.6.4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监管报警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用秒表测量显示装置的响应时间,检查建筑平面图的显示情况,对照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显示信息核查显示装置的显示情况。

6.3.6.5 操作显示装置,查询显示装置的各项记录,对照设计文件、控制器的历史记录核对记录的准确性。
6.3.6.6 撤除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各输出信号,观察显示装置的显示情况。
6.3.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6.3.7.1 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保持可燃气体探测器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

6.3.7.2 按GB 16808的规定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自检功能。
    b)使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否在100 s内发出故障信号。

    c)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否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d)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e)使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否在100 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6.3.8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6.3.8.1 模拟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观察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是否在10s内发出监控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查询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是否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

6.3.8.2 模拟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断路和短路故障,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

6.3.8.3 操作自检机构,检查监控设备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的动作情况。
6.3.8.4 检查监控设备操作级别划分情况是否符合GB 14287.1的规定。
6.3.8.5 检查监控设备的消音和复位功能。
6.3.9 火灾警报器

6.3.9.1 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使声警报器启动,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距地面1.5 m~1.6m处用数字声级计测量声警报的声压级,检查语音信息的播报情况。
6.3.9.2 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使光警报器启动,在警报器生产企业声称的最大设置间距处,观察光信号的显示情况。
6.3.10 消防专用电话

6.3.10.1 查看电话设置形式并用消防专用电话通话,检查通话效果。
6.3.10.2 用插孔电话呼叫消防控制室,检查通话效果。
6.3.10.3 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的外线电话设置与通话效果。

6.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6.4.1 扩音机

6.4.1.1 查看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其动作和显示应正常。
6.4.1.2 用话筒播音,检查播音效果。
6.4.2 扬声器
检查外观及音响效果。
6.4.3 系统功能

6.4.3.1 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

6.4.3.2 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核对消防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的工作情况、检查音响效果。

6.4.3.3 在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
6.4.3.4 用声级计测试启动消防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声,启动应急广播,测量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强,当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与环境噪声对比。

6.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6.5.1 灯具

6.5.1.1 照明灯具

6.5.1.1.1 系统自动、手动应急启动后,进行灯具应急启动功能的检查。
6.5.1.1.2 用照度计测量灯具设置部位地面的水平照度,进行灯具地面水平照度的检查。
6.5.1.1.3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后,用秒表测量灯具光源的持续点亮时间,进行灯具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检查。
6.5.1.2 标志灯具

6.5.1.2.1 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后,对照疏散指示方案进行灯具应急启动和疏散指示功能的检查。
6.5.1.2.2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后,用秒表测量灯具光源的持续点亮时间,进行灯具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检查。
6.5.2 应急照明控制器

6.5.2.1 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机构,进行控制器的自检功能检查。
6.5.2.2 按照GB 17945的规定检查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情况。

6.5.2.3 切断、恢复控制器的主电源,进行控制器主、备电转换功能检查。

6.5.2.4 分别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使控制器与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通信故障,使灯具与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之间连线短路、断路,进行控制器故障报警功能检查。
6.5.2.5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进行控制器消音功能检查。

6.5.2.6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一键检查按钮,进行控制器的一键检查功能检查。

6.5.3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6.5.3.1 按照GB 17945的规定检查操作级别划分情况。

6.5.3.2 分别使集中电源的充电器与电池组之间连线断路,使任一输出回路断开,进行集中电源故障报警功能检查。
6.5.3.3 手动操作设备的消音键,进行设备消音功能检查。

6.5.3.4 分别使集中电源处于主电输出或蓄电池电源输出状态,用万用表测量各回路输出电压,进行集中电源分配电输出功能检查。

6.5.3.5 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转换测试按键(钮)或开关,进行电源转换手动测试功能检查。
6.5.3.6 使控制器与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进行设备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检查。
6.5.3.7 使设备配接的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任意选取一个回路,分别使该回路短路、断路,进行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检查。
6.5.4 应急照明配电箱

6.5.4.1 用万用表测量各回路输出电压,进行应急照明配电箱分配电输出功能检查。
6.5.4.2 分别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按键(钮)或开关和主电源输出恢复按键(钮)或开关,进行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功能检查。
6.5.4.3 使控制器与应急照明配电箱通信故障,进行设备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检查。
6.5.4.4 使设备配接的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任意选取一个回路,分别使该回路短路、断路,进行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检查。
6.5.5 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启动功能
6.5.5.1 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测量灯具点亮响应时间;
    c)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切断系统主电源供电,再次检查A型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d)检查B型集中电源、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6.5.5.2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改变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被借用防火分区火灾报警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防火分区内灯具的工作状态,用秒表测量灯具指示状态改变的响应时间。
6.5.5.3 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中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改变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代表相应疏散预案的联动控制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内灯具的工作状态,用秒表测量灯具指示状态改变的响应时间。
6.5.5.4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手动操作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内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
    c)检查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d)保持灯具应急工作状态,测量地面水平照度;
    e)保持灯具应急工作状态,测量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
6.5.6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启动功能

6.5.6.1 按照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测量灯具点亮响应时间。

6.5.6.2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手动操作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检查该区域灯具光源的点亮情况;
    b)保持灯具应急工作状态,测量地面水平照度;
    c)保持灯具应急工作状态,测量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

6.6 消防给水设施

6.6.1 消防水池

6.6.1.1 查看消防水池的水位及保证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是否正常。
6.6.1.2 检查消防水池的补水设施是否完好并处于正常状态。
6.6.1.3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查看消防水池及其相关附件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6.6.1.4 查看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及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的水池水位显示装置是否正常。
6.6.2 消防水箱

6.6.2.1 查看消防水箱的水位及保证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是否正常。
6.6.2.2 启动消防水泵后,查看水位是否上升。
6.6.2.3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查看消防水箱及其相关附件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6.6.2.4 查验水箱的补水设施。

6.6.2.5 查看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及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的水箱水位显示装置是否正常。
6.6.2.6 核查露天设置的消防水箱的人孔、进出口水管阀门的保护措施。
6.6.2.7 查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储水箱进、出水口或控制阀前的过滤装置是否正常。
6.6.3 消防水泵

6.6.3.1 查验消防水泵的铭牌标识是否完整、清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6.3.2 查看水泵进出口的阀门、软接头、偏心变径管的位置、方向、顺序是否正确。
6.6.3.3 查看水泵阀门的标志,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

6.6.3.4 查看压力表、试水阀、防超压装置是否正常,有无损坏、锈蚀。

6.6.3.5 分别在泵房控制柜处和消防控制室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的运行及相关信号反馈情况。
6.6.3.6 按要求设置流量计,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是否平稳运行,有无异常噪声、振动情况。启闭控制阀门,使待测消防泵以零流量、额定流量、1.5倍的额定流量出流,观察压力表,分别记录上述流量下对应的压力值,核对与设计文件或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6.6.3.7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和备用泵切换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测量消防水泵投入正常运行的时间。
6.6.4 稳压泵及气压水罐

6.6.4.1 查看稳压泵和气压水罐的标识。
6.6.4.2 查看进出口阀门的开启程度,查看阀门标志牌。
6.6.4.3 查看气压水罐的容积、工作压力。

6.6.4.4 查验启泵与停泵的压力,查看稳压泵的运行情况。

6.6.5 消防水泵控制柜

6.6.5.1 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按钮、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正确。

6.6.5.2 通过按钮手动操作启动和停止每台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使用应急机械启泵装置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
6.6.5.3 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的供电形式及状态。
6.6.5.4 手动操作切换主用和备用泵,模拟主用泵故障,并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的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
6.6.6 水泵接合器

6.6.6.1 查看是否有注明所属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的固定标志牌。
6.6.6.2 转动手轮,查看控制阀是否常开,启闭是否灵活,止回阀方向是否正确。用消防车或室外消火栓等加压设施供水,查看系统压力的变化及阀门的密封情况。

6.6.6.3 用卷尺测量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

6.6.6.4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查看水泵接合器的防冻措施是否完好。
6.6.6.5 选择距离待测消防水泵接合器水力条件最不利的消火栓,在干管处设置流量计,关闭其他环路管,采用消防水泵进行充水试验,达到最不利竖管设计出流量,观察最不利消火栓处压力表数值。

6.7 消火栓系统


6.7.1 室内消火栓系统

6.7.1.1 查看消火栓箱有无标志、组件是否齐全,箱门开关是否灵活,开启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6.7.1.2 查看栓口的位置和方向,用卷尺测量栓口距离楼地面的高度。

6.7.1.3 采用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选择最不利和最有利处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

6.7.1.4 开启试验消火栓,以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消火栓出口动水压力、流量开关和(或)低压压力开关的反馈信号。
6.7.1.5 查看供水管道及标志色是否完好,管道连接及阀门有无锈蚀。
6.7.2 消火栓按钮

6.7.2.1 查看外观和配件。
6.7.2.2 触发消火栓按钮后,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于干式消火栓系统,查看快速启闭装置的反馈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6.7.2.3 手动复位消火栓按钮,查看其确认灯是否复位。
6.7.3 室外消火栓系统

6.7.3.1 查看消火栓的外观。
6.7.3.2 查看地下式消火栓的标志,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
6.7.3.3 采用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打开阀门,测试出水压力。
6.7.3.4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查看室外消火栓的防冻措施是否完好。

6.8 消防炮和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6.8.1 消防炮

6.8.1.1 查看外观,转动手轮,查看入口控制阀是否活动灵活、严密。
6.8.1.2 人工操作消防炮,查看其回转与仰俯角操作是否灵活,定位机构是否可靠。具有自动或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炮,根据设计要求检测消防炮的回转、仰俯与定位控制情况。
6.8.1.3 触发启泵按钮,查看消防泵的启动和信号反馈情况,记录消防炮入口的压力表数值。
6.8.2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6.8.2.1 使系统控制主机、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关闭被测灭火装置的检修阀,分别通过系统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操作系统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关闭,观察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及信号反馈情况;手动操作被测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进行俯仰和水平回转,观察灭火装置的动作情况;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水泵启动及信号反馈情况。
6.8.2.2 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系统保护区内放置模拟火源,观察系统的探测、报警、灭火装置定位、消防水泵启动、自动控制阀动作情况及火灾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和记录启动情况,查看相应的反馈信号。当检测场所不允许喷水时,可在试验前通过启闭相关阀门,控制消防水泵供水不进入系统。

6.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6.9.1 报警阀组

6.9.1.1 查看外观、标志牌、压力表。
6.9.1.2 查看控制阀、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

6.9.1.3 对于湿式报警阀组,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查看排水情况。

6.9.1.4 对于干式报警阀组和配有充气装置的预作用阀组,缓慢开启试验阀进行小流量排气;启动空气压缩机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自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6.9.1.5 对于预作用阀组,关闭报警阀入口的控制阀,使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
6.9.1.6 对于雨淋报警阀组,采用电动控制时,关闭报警阀入口的控制阀,使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当系统采用传动管控制时,核对传动管压力显示是否符合设定值;开启气压传动管供气装置的试验阀进行小流量排气,空气压缩机启动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9.2 水流指示器

6.9.2.1 查看水流指示器的标志。
6.9.2.2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查看消防控制设备的报警信号;关闭末端试水装置,查看系统的复位信号。
6.9.3 喷头

6.9.3.1 查验喷头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选型,色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9.3.2 查看喷头外观。

6.9.3.3 采用钢尺测量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顶板或障碍物的距离。

6.9.4 末端试水装置

    查看阀门、压力表、试水接头及排水管是否正常。

6.9.5 系统功能
6.9.5.1 湿式系统
6.9.5.1.1 开启最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的控制阀,查看压力表的显示以及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9.5.1.2 用秒表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6.9.5.1.3 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的声强值。
6.9.5.2 干式系统

6.9.5.2.1 开启最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的控制阀,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电动阀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和排气阀排气的情况。
6.9.5.2.2 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至出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
6.9.5.2.3 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的声强值。
6.9.5.3 预作用系统

6.9.5.3.1 触发防护区内满足预作用报警阀组自动启动的相关报警触发装置,查看电磁阀、电动阀、消防水泵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和排气阀排气的情况。
6.9.5.3.2 系统启动后,达到系统设计充水时间时,测量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压力。
6.9.5.3.3 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的声强值。
6.9.5.4 雨淋系统

6.9.5.4.1 先后触发防护区内同一报警区域的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或为传动管泄压,查看电磁阀、消防水泵、压力开关及流量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
6.9.5.4.2 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6.9.5.4.3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的系统,核对控制雨淋阀的逻辑关系。
6.9.5.4.4 不适合进行实际喷水的场所,应在试验前关严雨淋阀出口的控制阀。
6.9.5.5 水幕系统

6.9.5.5.1 自动控制的系统,检测方法应符合6.9.5.4.1~6.9.5.4.4的相关规定。当用于冷却防火卷帘时,触发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同一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查看电磁阀、消防水泵、压力开关及流量开关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
6.9.5.5.2 人工操作的系统,查看控制阀及压力表。
6.9.5.6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检测方法应符合 6.9.5.4 的相关规定。

6.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6.10.1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6.10.1.1 查看瓶组和其固定框架的外观及存放环境,核对储存容器是否处于有效的检验周期内。
6.10.1.2 查看瓶组应急操作装置的标志牌及铅封。
6.10.1.3 查看储存容器标识,查看灭火剂驱动装置及分区控制阀的标志牌。
6.10.1.4 查看储存容器上的液位或压力显示装置、安全泄压装置,查看液位或压力值是否符合设定值。
6.10.2 控制阀组

6.10.2.1 查看外观、标志牌、阀组的观测仪表。
6.10.2.2 查看分区控制阀开启状态和启/闭标志、锁具或开关指示、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
6.10.2.3 对于开式系统,分别采用手动和利用模拟信号电动启动分区控制阀,查看阀门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查看阀门是否与其保护的防护区相对应。对于闭式系统,采用手动方式关闭分区控制阀,查看阀门的启闭信号反馈情况。
6.10.3 喷头

6.10.3.1 查验喷头的型号、规格、闭式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0.3.2 查看喷头外观和周围障碍物遮挡情况。采用卷尺或测距仪测量闭式喷头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

6.10.3.3 结合喷头布置环境查看开式喷头的喷嘴堵塞情况。

6.10.4 系统功能
6.10.4.1 闭式系统
6.10.4.1.1 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值。
6.10.4.1.2 查看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并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6.10.4.2 开式系统
6.10.4.2.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以及各反馈信号是否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6.10.4.2.2 查看系统喷雾情况,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值。用秒表测量自火灾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至细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间隔,查看系统是否满足响应时间要求。

6.10.4.2.3 查看系统相关联动控制装置和防护区入口处喷雾指示灯等装置的动作情况。
6.10.4.2.4 不适合进行实际喷放细水雾的场所,手动开启泄放试验阀,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系统相关联动控制装置和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6.11 泡沫灭火系统

6.11.1 泡沫液储罐

6.11.1.1 查看标志牌上是否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混合比、有效日期和储量。
6.11.1.2 查看储罐配件是否齐全、安全阀、压力表状态是否正常。
6.11.1.3 检查储罐存放位置和环境,根据环境要求,查看其防晒、防冻和防腐措施。
6.11.2 比例混合装置

6.11.2.1 查看比例混合器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液流方向是否正确。
6.11.2.2 手动或电动启闭阀门,查看阀门的动作情况以及压力表是否正常。
6.11.3 泡沫产生器

6.11.3.1 查看泡沫产生器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1.3.2 查看吸气孔、发泡网和泡沫喷射口,是否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是否有阻挡泡沫喷射和流淌的障碍物。
6.11.4 泡沫消火栓(箱)

6.11.4.1 查看泡沫消火栓箱配件是否齐全,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1.4.2 查看泡沫消火栓的外观,用消火栓扳手开闭阀门。
6.11.5 泡沫喷头
查看泡沫喷头的规格、型号以及吸气孔、发泡网和喷头周围的情况。
6.11.6 系统功能

6.11.6.1 按设定的控制方式启动泡沫灭火系统,查看泡沫消防水泵、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装置的工作压力,测试混合比及泡沫产生装置的发泡情况。
6.11.6.2 不适合进行实际喷放泡沫的场所,在试验泡沫消火栓上连接泡沫枪或泡沫产生器,打开试验泡沫消火栓后,按6.11.6.1进行测试。
6.11.6.3 测试后,冲洗设备和管道。

6.12 气体灭火系统

6.12.1 储存装置

6.12.1.1 查看外观、铅封、压力表和标志牌及称重装置,核对储存容器是否处于有效的检验周期内。
6.12.1.2 操作选择阀的手动装置,打开后再复位。
6.12.1.3 对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瓶内二氧化碳的设计储存量,设定允许的最大损失量,采用拉力计,向储瓶施加与最大允许损失量相等的向上拉力,查看检漏装置能否发出报警信号。
6.12.1.4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储罐,查看制冷装置及温度计和压力是否符合设定值。
6.12.1.5 检查储存装置的放置位置及环境,核查储存装置、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
6.12.2 喷嘴

6.12.2.1 查看喷嘴外观,对照设计查验其型号、规格。
6.12.2.2 对于多尘场所,查看喷嘴是否有保护装置。
6.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6.12.3.1 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6.12.3.2 将控制方式设定在手动,然后转换为自动,分别查看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6.12.3.3 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的自动投入和主、备用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6.12.3.4 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模拟下列故障并查看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a)火灾探测器断路;
    b)启动瓶组的启动信号线断路;
    c)选择阀后主管道上压力讯号器的接线短路。
6.12.3.5 故障报警期间,先后触发同一回路中的两个探测器,查看控制器的显示和记录情况,用万用表测量联动输出信号。
6.12.4 系统功能

6.12.4.1 查看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声光报警装置以及紧急启/停按钮。
6.12.4.2 系统设定在自动控制状态,拆开该防护区启动瓶组的启动信号线并与万用表连接。将万用表调节至直流电压挡后,触发该防护区的紧急启动按钮并用秒表开始计时,测量延时启动时间,查看防护区内声光报警装置、通风设施以及入口处声光报警装置等的动作情况,气体灭火控制器与消防控制室显示的反馈信号。
6.12.4.3 先后触发防护区内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显示情况。在延时启动时间内,触发紧急停止按钮,达到延时启动时间后,查看万用表的显示情况及相关联动设备的联动情况。
6.12.4.4 当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时,应符合GB 50263的要求。

6.13 干粉灭火系统

6.13.1 干粉储罐

6.13.1.1 查验干粉储罐铭牌、外观质量和设置情况。
6.13.1.2 对照图纸查验其型号、规格及额定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3.1.3 查验安全装置的状态。
6.13.2 管道及阀门
查验管道和阀门的安装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6.13.3 喷嘴

6.13.3.1 对照设计查验喷嘴的型号、规格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6.13.3.2 查验喷嘴的安装牢固情况和密封帽的安装情况。
6.13.4 驱动气体储瓶
查验驱动气体储瓶的外观、有效期和压力。
6.13.5 系统功能

6.13.5.1 查验系统、选择阀、瓶头阀的启动方式。
6.13.5.2 查看手动控制装置和机械应急操作装置。

6.13.5.3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a)关断干粉储罐上的驱动器,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模拟火灾信号使其报警,测量启动信号是否正常;
    b)查验声、光报警装置及其联动设备的动作信号状态。
6.13.5.4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喷射试验。

    a)采用氮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氮气贮存容器的贮存压力应与干粉储罐的工作压力相等。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向火灾探测器施加模拟火灾信号并使其报警,用秒表测量延时时间,观察每个喷嘴喷出气体的情况。
    b)观察灭火启动装置和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报警信号是否正确,试验气体是否喷射正常。
    c)观察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查看系统管路有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损伤。

6.14 灭火器

6.14.1 查看灭火器的放置地点,核查其型号和数量。
6.14.2 查看生产日期、维修标志与日期、铅封、外观和压力表,核查其使用有效期。

6.15 防烟系统

6.15.1 风机

6.15.1.1 查看外观和标志牌。

6.15.1.2 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动风机,查看其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6.15.2 送风阀(口)

6.15.2.1 查看外观。
6.15.2.2 手动、电动开启送风阀(口),手动复位送风阀(口),查看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6.15.3 可开启外窗

6.15.3.1 查看外观。
6.15.3.2 手动开启外窗,查看其动作情况。
6.15.3.3 操作手动开启装置,查看相应外窗的开启情况。
6.15.4 控制柜

6.15.4.1 查看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
6.15.4.2 通过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其仪表及指示灯显示情况。
6.15.4.3 查看手动、自动转换功能。
6.15.5 系统功能

6.15.5.1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风机控制柜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器件,查看相应送风阀(口)、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手动启动任一送风阀(口),查看送风机的动作情况。
6.15.5.2 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最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的避难层(间)仅需选择本层,测量防烟楼梯间、封闭的避难层(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余压和疏散门门洞的断面风速。

6.16 排烟系统

6.16.1 风机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检测方法应符合6.15.1的相关规定。

6.16.2 排烟阀、排烟防火阀
    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的检测方法应符合6.15.2的相关规定。
6.16.3 自然排烟窗(口)

6.16.3.1 查看外观。
6.16.3.2 手动开启排烟窗(口),查看其开启情况。
6.16.3.3 操作手动开启装置,查看相应排烟窗口的动作情况。
6.16.4 挡烟垂壁

6.16.4.1 查看挡烟垂壁的安装位置,测量其下垂高度。

6.16.4.2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利用现场手动启动装置启动挡烟垂壁,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记录挡烟垂壁动作时间。

6.16.5 控制柜
    控制柜的检测方法应符合6.15.4的相关规定。
6.16.6 系统功能
6.16.6.1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风机控制柜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器件,查看相应排烟阀、活动挡烟垂壁、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手动启动任一排烟阀,查看相应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手动关闭排烟防火阀,查看相应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
6.16.6.2 系统达到正常的排烟工况后,采用风速仪,按下列方法测量排烟风口或补风口的风速。

    a)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
    b)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矩形风口,见图2,按风口断面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矩形,测点布置在图2中每个小矩形的中心,小矩形每边的长度为200mm左右;对于条形风口,见图3,在高度方向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其长度方向上可取4~6个测点;对于圆形风口,见图4,并至少取5个测点,测点间距≤200mm。
    c)若风口气流偏斜时,可临时安装一截长度为0.5m~1.0m,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6.16.6.3 按公式(1)计算排烟风口或补风口的平均风速: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6.16.6.4 按公式(2)计算排烟量或补风量: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 GB/T44481-2024
6.16.6.5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器件,查看相应区域自动排烟窗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手动开启排烟窗,查看相应区域排烟窗的动作情况。

6.17 防火分隔设施

6.17.1 防火门

6.17.1.1 查看组件是否齐全;开、关防火门,检查开关是否灵活,查看关闭效果。
6.17.1.2 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自动闭合功能,查看双扇门和多扇门的关闭顺序,防火门关闭后,分别从内外两侧开启。
6.17.1.3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报警触发装置,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17.1.4 疏散通道上设置有出入口门禁控制装置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门禁控制装置的解除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17.2 防火卷帘

6.17.2.1 查看卷帘及其电动机等部件的外观。
6.17.2.2 分别以机械操作、触发手动控制按钮、在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遥控信号和触发相关报警触发装置的方式操作卷帘升降,查看卷帘的运行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17.3 电动防火阀

6.17.3.1 查看防火阀的外观。

6.17.3.2 手动开启并复位。
6.17.3.3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火灾探测器,查看防火阀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18 消防电梯

6.18.1 在首层触发电梯的迫降按钮,查看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
6.18.2 在电梯轿厢内用专用对讲电话通话,并控制轿厢的升降。
6.18.3 测试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
6.18.4 具有联动功能的消防电梯,分别触发两个相关报警触发装置,查看电梯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控制按钮,查看电梯的动作情况和反馈信号。
6.18.5 现场观察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的防水措施,测量排水井容量,查看排水泵铭牌额定流量。

6.19 消防救援口

6.19.1 测量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净宽。
6.19.2 检查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设置位置。
6.19.3 检查消防救援口的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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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XF 61-2010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24] XF 588-2012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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