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要求
6.1.2 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架或吊架等的外观,检查设备、管道和阀门以及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处有无泄漏、滴漏或失重、失压现象;检查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启闭是否灵活。

6.2 消防供配电设施
6.2.1 消防配电
6.2.1.2 核对各相关部位的配电方式、配电箱的控制方式和操作程序,进行以下试验并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b)手动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然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情况。
6.2.2.1.2 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启动发电机并用秒表计时, 30s后核对仪表的显示及其数据,观察机组的运行情况,试验时间不应超过 10 min。
6.2.2.2 储油设施
6.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3.1.1.1 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1.2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或模拟报警的方法,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或气体浓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或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6.3.1.1.3 使可恢复探测器的监测区域恢复正常,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1.2 独立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探测报警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达到探测报警器的报警设定阈值,检查探测报警器火灾报警声信号启动情况,用数字声级计测量声警报的声压级。
6.3.1.3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6.3.1.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6.3.1.4.2 使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处理单元和敏感部件间处于断路状态,观察信号处理单元故障指示灯点亮情况、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1.5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6.3.1.5.3 使监视区域环境恢复正常,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熄灭情况。
6.3.1.6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6.3.1.7 可燃气体探测器
6.3.1.8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6.3.2 手动报警按钮
6.3.3 火灾报警控制器
6.3.3.3 操作控制器屏蔽回路任意部件,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地址注释信息显示情况;操作控制器解除回路部件的屏蔽,观察控制器屏蔽指示灯熄灭情况。
6.3.3.5 分别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使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的连线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6.3.3.8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检查控制器信号消除情况。
6.3.4 火灾显示盘
6.3.5 消防联动控制器
6.3.5.2 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转换开关、按钮,观察控制器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显示情况。
6.3.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3.6.4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监管报警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用秒表测量显示装置的响应时间,检查建筑平面图的显示情况,对照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显示信息核查显示装置的显示情况。
6.3.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6.3.7.2 按GB 16808的规定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c)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否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6.3.8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6.3.8.2 模拟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断路和短路故障,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件的地址注释信息。
6.3.9 火灾警报器
6.3.10 消防专用电话
6.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6.4.1 扩音机
6.4.2 扬声器
检查外观及音响效果。
6.4.3 系统功能
6.4.3.2 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核对消防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的工作情况、检查音响效果。
6.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6.5.1.1 照明灯具
6.5.1.2 标志灯具
6.5.2 应急照明控制器
6.5.2.3 切断、恢复控制器的主电源,进行控制器主、备电转换功能检查。
6.5.2.6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一键检查按钮,进行控制器的一键检查功能检查。
6.5.3.1 按照GB 17945的规定检查操作级别划分情况。
6.5.3.4 分别使集中电源处于主电输出或蓄电池电源输出状态,用万用表测量各回路输出电压,进行集中电源分配电输出功能检查。
6.5.4 应急照明配电箱
6.5.5 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启动功能
6.5.5.1 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6.5.5.2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改变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被借用防火分区火灾报警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防火分区内灯具的工作状态,用秒表测量灯具指示状态改变的响应时间。
6.5.5.3 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中标志灯指示状态的改变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照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代表相应疏散预案的联动控制信号,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情况;
b)对照疏散指示方案,检查该区域内灯具的工作状态,用秒表测量灯具指示状态改变的响应时间。
6.5.5.4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5.6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启动功能
6.5.6.2 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6 消防给水设施
6.6.1 消防水池
6.6.2 消防水箱
6.6.2.4 查验水箱的补水设施。
6.6.3 消防水泵
6.6.3.4 查看压力表、试水阀、防超压装置是否正常,有无损坏、锈蚀。
6.6.4 稳压泵及气压水罐
6.6.4.4 查验启泵与停泵的压力,查看稳压泵的运行情况。
6.6.5.1 查看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按钮、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正确。
6.6.6 水泵接合器
6.6.6.3 用卷尺测量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
6.7 消火栓系统
6.7.1 室内消火栓系统
6.7.1.3 采用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选择最不利和最有利处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
6.7.2 消火栓按钮
6.7.3 室外消火栓系统
6.8 消防炮和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6.8.1 消防炮
6.8.1.3 触发启泵按钮,查看消防泵的启动和信号反馈情况,记录消防炮入口的压力表数值。
6.8.2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6.8.2.1 使系统控制主机、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关闭被测灭火装置的检修阀,分别通过系统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操作系统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关闭,观察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及信号反馈情况;手动操作被测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进行俯仰和水平回转,观察灭火装置的动作情况;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水泵启动及信号反馈情况。
6.8.2.2 使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在系统保护区内放置模拟火源,观察系统的探测、报警、灭火装置定位、消防水泵启动、自动控制阀动作情况及火灾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和记录启动情况,查看相应的反馈信号。当检测场所不允许喷水时,可在试验前通过启闭相关阀门,控制消防水泵供水不进入系统。
6.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6.9.1 报警阀组
6.9.1.3 对于湿式报警阀组,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查看排水情况。
6.9.1.6 对于雨淋报警阀组,采用电动控制时,关闭报警阀入口的控制阀,使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当系统采用传动管控制时,核对传动管压力显示是否符合设定值;开启气压传动管供气装置的试验阀进行小流量排气,空气压缩机启动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9.2 水流指示器
6.9.3 喷头
6.9.3.3 采用钢尺测量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顶板或障碍物的距离。
查看阀门、压力表、试水接头及排水管是否正常。
6.9.5.1.1 开启最不利处末端试水装置的控制阀,查看压力表的显示以及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6.9.5.2 干式系统
6.9.5.3 预作用系统
6.9.5.4 雨淋系统
6.9.5.5 水幕系统
6.9.5.6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检测方法应符合 6.9.5.4 的相关规定。
6.10 细水雾灭火系统
6.10.1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6.10.2 控制阀组
6.10.2.3 对于开式系统,分别采用手动和利用模拟信号电动启动分区控制阀,查看阀门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查看阀门是否与其保护的防护区相对应。对于闭式系统,采用手动方式关闭分区控制阀,查看阀门的启闭信号反馈情况。
6.10.3 喷头
6.10.3.3 结合喷头布置环境查看开式喷头的喷嘴堵塞情况。
6.10.4.1.1 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值。
6.10.4.1.2 查看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并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6.10.4.2 开式系统
6.10.4.2.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以及各反馈信号是否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6.10.4.2.2 查看系统喷雾情况,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设计值。用秒表测量自火灾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至细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间隔,查看系统是否满足响应时间要求。
6.11 泡沫灭火系统
6.11.1 泡沫液储罐
6.11.2 比例混合装置
6.11.3 泡沫产生器
6.11.4 泡沫消火栓(箱)
6.11.5 泡沫喷头
查看泡沫喷头的规格、型号以及吸气孔、发泡网和喷头周围的情况。
6.11.6 系统功能
6.12 气体灭火系统
6.12.1 储存装置
6.12.2 喷嘴
6.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6.12.3.4 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模拟下列故障并查看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6.12.3.5 故障报警期间,先后触发同一回路中的两个探测器,查看控制器的显示和记录情况,用万用表测量联动输出信号。
6.12.4 系统功能
6.13 干粉灭火系统
6.13.1 干粉储罐
6.13.2 管道及阀门
查验管道和阀门的安装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6.13.3 喷嘴
6.13.4 驱动气体储瓶
查验驱动气体储瓶的外观、有效期和压力。
6.13.5 系统功能
6.13.5.3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6.13.5.4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喷射试验。
6.14 灭火器
6.15 防烟系统
6.15.1.1 查看外观和标志牌。
6.15.2 送风阀(口)
6.15.3 可开启外窗
6.15.4 控制柜
6.15.5 系统功能
6.16 排烟系统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检测方法应符合6.15.1的相关规定。
6.16.3 自然排烟窗(口)
6.16.4 挡烟垂壁
6.16.4.2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利用现场手动启动装置启动挡烟垂壁,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记录挡烟垂壁动作时间。
6.16.6 系统功能
6.16.6.1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风机控制柜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器件,查看相应排烟阀、活动挡烟垂壁、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手动启动任一排烟阀,查看相应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手动关闭排烟防火阀,查看相应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
6.16.6.2 系统达到正常的排烟工况后,采用风速仪,按下列方法测量排烟风口或补风口的风速。






6.17 防火分隔设施
6.17.1 防火门
6.17.2 防火卷帘
6.17.3.1 查看防火阀的外观。
6.18 消防电梯
6.19 消防救援口
参考文献
[10]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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