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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系统
6.1.1 系统构成
系统应至少由贮存装置、总控阀、驱动装置、喷嘴、超压泄放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器等部件构成。
6.1.2 工作温度范围
系统应能在–23℃〜5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6.1.3 外观
6.1.3.1 系统中的部件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应均匀、美观、完整,不应有气孔、灰渣、疤痕、碰伤等缺陷。
6.1.3.2 应在系统明显部位设置铭牌,铭牌标志的内容应符合9.1.1的要求。
6.1.3.3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面明显处应标有灭火剂名称,字迹应明显、清晰可见。
6.1.3.4 每个选择阀上应有永久的标志,标志内容符合9.1.2的要求。
6.1.3.5 部件的安装布置应合理,不应影响维修、检查和使用操作。
6.1.4 密封性能
系统所有部件安装完毕后,应按7.3.4规定的方法对其进行气密性试验,在2.2MPa压力下,应无泄漏,静置24h,应无压降。
6.1.5 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要求
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不应大于20m3。
6.1.6 灭火剂要求
二氧化碳灭火剂应符合GB 4396的要求。
6.1.7 灭火剂装量系数要求
贮存容器二氧化碳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95。
6.1.8 泄漏报警要求
系统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灭火剂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6.1.9 压力显示要求
系统上应设有能够显示灭火剂贮存装置内部压力的压力表。
6.1.10 超压泄放要求
6.1.10.1 贮存装置应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安全阀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GB 150的要求。
6.1.10.2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且与贮存装置内的气相空间相通。
6.1.10.3 贮存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应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6.1.10.4 系统中的封闭管段之间应设置超压泄放装置。
6.1.11 运行动作要求
6.1.11.1 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及图形符号标明操作的方法和步骤。
6.1.11.2 系统应具有延时启动功能,延时时间可在0s〜30s范围内可调。
6.1.11.3 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总控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6.1.11.4 系统在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三种形式下进行联动释放试验,各部件及系统的运行应正常,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任何故障,各部件不应出现松动、变形、破裂和损坏。
系统应至少由贮存装置、总控阀、驱动装置、喷嘴、超压泄放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制器等部件构成。
6.1.2 工作温度范围
系统应能在–23℃〜5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6.1.3 外观
6.1.3.1 系统中的部件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应均匀、美观、完整,不应有气孔、灰渣、疤痕、碰伤等缺陷。
6.1.3.2 应在系统明显部位设置铭牌,铭牌标志的内容应符合9.1.1的要求。
6.1.3.3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面明显处应标有灭火剂名称,字迹应明显、清晰可见。
6.1.3.4 每个选择阀上应有永久的标志,标志内容符合9.1.2的要求。
6.1.3.5 部件的安装布置应合理,不应影响维修、检查和使用操作。
6.1.4 密封性能
系统所有部件安装完毕后,应按7.3.4规定的方法对其进行气密性试验,在2.2MPa压力下,应无泄漏,静置24h,应无压降。
6.1.5 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要求
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不应大于20m3。
6.1.6 灭火剂要求
二氧化碳灭火剂应符合GB 4396的要求。
6.1.7 灭火剂装量系数要求
贮存容器二氧化碳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95。
6.1.8 泄漏报警要求
系统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灭火剂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6.1.9 压力显示要求
系统上应设有能够显示灭火剂贮存装置内部压力的压力表。
6.1.10 超压泄放要求
6.1.10.1 贮存装置应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安全阀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GB 150的要求。
6.1.10.2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且与贮存装置内的气相空间相通。
6.1.10.3 贮存装置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积不应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6.1.10.4 系统中的封闭管段之间应设置超压泄放装置。
6.1.11 运行动作要求
6.1.11.1 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及图形符号标明操作的方法和步骤。
6.1.11.2 系统应具有延时启动功能,延时时间可在0s〜30s范围内可调。
6.1.11.3 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总控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6.1.11.4 系统在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三种形式下进行联动释放试验,各部件及系统的运行应正常,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任何故障,各部件不应出现松动、变形、破裂和损坏。
6.2 贮存装置
6.2.1 工作温度范围
贮存装置上连接总控阀的检修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贮存装置上的其他部件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2.2 灭火剂贮存容器
6.2.2.1 基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GB 150和TSG R0004的规定。
6.2.2.2 设计压力
灭火剂贮存容器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2.3 标志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标志应符合9.1.1的规定。
6.2.3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的性能按照总控阀的相关要求执行,且应符合6.4.3〜6.4.6、6.4.10、 6.4.11.2和9.1.2的规定。检修阀局部阻力损失应符合6.4.9的要求,且应具有开启状态的指示标志和锁住机构。
6.2.4 超压泄放装置
6.2.4.1 —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上应采用安全阀作为超压泄放装置。
6.2.4.2 安全阀
6.2.4.2.1 公称工作压力
安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4.2.2 整定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2.38MPa,偏差为±0.12MPa。
6.2.4.2.3 回座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回座压力不应小于2.15MPa。
6.2.4.2.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不应有变形和渗漏现象。
6.2.4.2.5 密封要求
按7.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0.9倍整定压力,保压5min,阀门出口处应无气泡 泄漏。
6.2.4.2.6 工作可靠性要求
安全阀在20℃±5℃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安全阀的开启压力,试验时阀门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8 标志
安全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4.3 安全泄放膜片
6.2.4.3.1 泄放动作压力
安全泄放膜片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由设计确定,泄放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X(1±5%)。
6.2.4.3.2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泄放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3.1的要求。
6.2.5 压力控制显示装置
6.2.5.1 压力开关
6.2.5.1.1 公称工作压力
压力开关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5.1.2 动作压力要求
C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10MPa±0.05MPa和1.95MPa±0.05MPa。
A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20MPa±0.05MPa和1.80MPa±0.05MPa。
6.2.5.1.3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压力开关不应有渗漏、变形及破裂等损坏。
6.2.5.1.4 密封要求
按7.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其连接密封部位不应有气泡泄漏。
6.2.5.1.5 工作可靠性要求
在20℃±5℃温度下,CS开关应进行5000次动作试验,AS开关应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且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的要求。
6.2.5.1.6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压力开关在-23℃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压力开关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应符合6.2.5.1.2要求。
6.2.5.1.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开关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常温下的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 要求。
6.2.5.1.8 耐电压性能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应能耐受历时60s、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试验电压按表1规定进行。
贮存装置上连接总控阀的检修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贮存装置上的其他部件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2.2 灭火剂贮存容器
6.2.2.1 基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GB 150和TSG R0004的规定。
6.2.2.2 设计压力
灭火剂贮存容器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2.3 标志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标志应符合9.1.1的规定。
6.2.3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
充装阀、平衡阀、检修阀的性能按照总控阀的相关要求执行,且应符合6.4.3〜6.4.6、6.4.10、 6.4.11.2和9.1.2的规定。检修阀局部阻力损失应符合6.4.9的要求,且应具有开启状态的指示标志和锁住机构。
6.2.4 超压泄放装置
6.2.4.1 —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上应采用安全阀作为超压泄放装置。
6.2.4.2 安全阀
6.2.4.2.1 公称工作压力
安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4.2.2 整定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2.38MPa,偏差为±0.12MPa。
6.2.4.2.3 回座压力
按7.5.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的回座压力不应小于2.15MPa。
6.2.4.2.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不应有变形和渗漏现象。
6.2.4.2.5 密封要求
按7.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0.9倍整定压力,保压5min,阀门出口处应无气泡 泄漏。
6.2.4.2.6 工作可靠性要求
安全阀在20℃±5℃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安全阀的开启压力,试验时阀门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安全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整定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2.5和6.2.4.2.2的要求。
6.2.4.2.8 标志
安全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4.3 安全泄放膜片
6.2.4.3.1 泄放动作压力
安全泄放膜片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由设计确定,泄放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X(1±5%)。
6.2.4.3.2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泄放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4.3.1的要求。
6.2.5 压力控制显示装置
6.2.5.1 压力开关
6.2.5.1.1 公称工作压力
压力开关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5.1.2 动作压力要求
C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10MPa±0.05MPa和1.95MPa±0.05MPa。
AS开关的动作压力应分别为2.20MPa±0.05MPa和1.80MPa±0.05MPa。
6.2.5.1.3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压力开关不应有渗漏、变形及破裂等损坏。
6.2.5.1.4 密封要求
按7.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其连接密封部位不应有气泡泄漏。
6.2.5.1.5 工作可靠性要求
在20℃±5℃温度下,CS开关应进行5000次动作试验,AS开关应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且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动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的要求。
6.2.5.1.6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压力开关在-23℃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压力开关的动作压力,试验期间压力开关常开(常闭)触点应能可靠的闭合(断开),压力开关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压力开关动作压力应符合6.2.5.1.2要求。
6.2.5.1.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开关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常温下的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2.5.1.4和6.2.5.1.5 要求。
6.2.5.1.8 耐电压性能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应能耐受历时60s、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试验电压按表1规定进行。
表1 耐电压性能试验电压 单位为伏特

6.2.5.1.9 绝缘电阻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及每对常开触点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6.2.5.1.10 触点接触电阻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触点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5.1.11 标志
压力开关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2 压力表
6.2.5.2.1 量程和精度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上限应为上限报警压力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6级,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2.5.2.2 耐高低温要求
在上限报警压力的负荷下,压力表应能承受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循环的变化而不产生泄漏。
6.2.5.2.3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表表面不应产生影响性能的损坏,压力表内不应有湿气。
6.2.5.2.4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要求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按照压力开关相关要求执行,并应符合 6.2.5.1.2、6.2.5.1.5、6.2.5.1.8〜6.2.5.1.10的规定。
6.2.5.2.5 DPG压力表指针偏转平稳性
按7.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测量过程中,压力表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6.2.5.2.6 DPG压力表超负荷要求
按7.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压力表承受1.1倍上限报警值的负荷,保持3h,灭火剂贮存压力,制冷机启动、停止压力,高、低压报警压力与相应设定值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1.6%。
6.2.5.2.7 标志
压力表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3 压力传感器
6.2.5.3.1 外观
压力传感器外观应无明显的瑕疵,划痕,接头螺纹应无毛刺、锈蚀和损伤,焊接处应牢固,接插件应接触可靠。
6.2.5.3.2 标志
压力传感器的标志应清晰,内容应符合9.1.2的要求。在压力传感器相应位置还应标出:
a) 电源输入线、输出线及极性的标志;
b) 差压传感器的高压端和低压端接嘴标志。
6.2.5.3.3 量程和精度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上限应为被测压力上限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
6.2.6 灭火剂量显示装置
6.2.6.1 液位计
6.2.6.1.1 公称工作压力
液位计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6.1.2 精度
液位计应能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容器内的实际液位,液位计精度不应低于1.0%。
6.2.6.1.3 标志
液位计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6.2 称重装置
6.2.6.2.1 精度
称重装置应能直接显示容器内的灭火剂实际质量,其称重精度不应大于1.5‰。
6.2.6.2.2 标志
称重装置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7 制冷系统
6.2.7.1 一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大于5.0m3的灭火系统应设有备用制冷机组,主备机组应能自动交替工作。 制冷机所使用的制冷剂应为国家允许使用的产品。
6.2.7.2 电源适应能力
按7.21.1的方法进行试验,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90%和110%时,制冷机组应能启动和正常工作。
6.2.7.3 绝缘电阻
制冷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6.2.7.4 耐电压要求
制冷系统的电源端子及其他有绝缘要求的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应承受1500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表面飞弧、扫掠放电及电晕现象。
6.2.7.5 接地电阻
按7.21.2的方法进行试验,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7.6 高温运行和制冷能力要求
按7.22的方法进行试验,制冷系统在通电状态下,置于50℃温度下48h,试验期间应能保证容器内的压力不大于2.15MPa,制冷系统应无运行故障。
6.2.7.7 标志
制冷系统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8 贮存装置保温要求
6.2.8.1 绝热层外层保护
灭火剂贮存容器外应加绝热层,绝热层的材料应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制作。绝热层外应由具有一定强度和耐腐蚀性的材料保护。
6.2.8.2 保温绝热效果
保温绝热层应保证制冷机停机后,按7.2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50℃温度下,保持24h,其二氧化碳的损失量应符合公式(1)要求且贮存容器内压力不应高于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上限: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的所有触点(接地点除外)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及每对常开触点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6.2.5.1.10 触点接触电阻
正常大气条件下,压力开关触点的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5.1.11 标志
压力开关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2 压力表
6.2.5.2.1 量程和精度
压力表的测量范围上限应为上限报警压力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6级,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2.5.2.2 耐高低温要求
在上限报警压力的负荷下,压力表应能承受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循环的变化而不产生泄漏。
6.2.5.2.3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压力表表面不应产生影响性能的损坏,压力表内不应有湿气。
6.2.5.2.4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要求
CPG、APG压力表的动作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和电气性能按照压力开关相关要求执行,并应符合 6.2.5.1.2、6.2.5.1.5、6.2.5.1.8〜6.2.5.1.10的规定。
6.2.5.2.5 DPG压力表指针偏转平稳性
按7.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测量过程中,压力表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6.2.5.2.6 DPG压力表超负荷要求
按7.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压力表承受1.1倍上限报警值的负荷,保持3h,灭火剂贮存压力,制冷机启动、停止压力,高、低压报警压力与相应设定值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1.6%。
6.2.5.2.7 标志
压力表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5.3 压力传感器
6.2.5.3.1 外观
压力传感器外观应无明显的瑕疵,划痕,接头螺纹应无毛刺、锈蚀和损伤,焊接处应牢固,接插件应接触可靠。
6.2.5.3.2 标志
压力传感器的标志应清晰,内容应符合9.1.2的要求。在压力传感器相应位置还应标出:
a) 电源输入线、输出线及极性的标志;
b) 差压传感器的高压端和低压端接嘴标志。
6.2.5.3.3 量程和精度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上限应为被测压力上限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
6.2.6 灭火剂量显示装置
6.2.6.1 液位计
6.2.6.1.1 公称工作压力
液位计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2.6.1.2 精度
液位计应能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容器内的实际液位,液位计精度不应低于1.0%。
6.2.6.1.3 标志
液位计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6.2 称重装置
6.2.6.2.1 精度
称重装置应能直接显示容器内的灭火剂实际质量,其称重精度不应大于1.5‰。
6.2.6.2.2 标志
称重装置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7 制冷系统
6.2.7.1 一般要求
灭火剂贮存容器容积大于5.0m3的灭火系统应设有备用制冷机组,主备机组应能自动交替工作。 制冷机所使用的制冷剂应为国家允许使用的产品。
6.2.7.2 电源适应能力
按7.21.1的方法进行试验,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90%和110%时,制冷机组应能启动和正常工作。
6.2.7.3 绝缘电阻
制冷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6.2.7.4 耐电压要求
制冷系统的电源端子及其他有绝缘要求的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应承受1500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表面飞弧、扫掠放电及电晕现象。
6.2.7.5 接地电阻
按7.21.2的方法进行试验,接地电阻不应大于0.1Ω。
6.2.7.6 高温运行和制冷能力要求
按7.22的方法进行试验,制冷系统在通电状态下,置于50℃温度下48h,试验期间应能保证容器内的压力不大于2.15MPa,制冷系统应无运行故障。
6.2.7.7 标志
制冷系统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2.8 贮存装置保温要求
6.2.8.1 绝热层外层保护
灭火剂贮存容器外应加绝热层,绝热层的材料应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材料制作。绝热层外应由具有一定强度和耐腐蚀性的材料保护。
6.2.8.2 保温绝热效果
保温绝热层应保证制冷机停机后,按7.2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50℃温度下,保持24h,其二氧化碳的损失量应符合公式(1)要求且贮存容器内压力不应高于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上限:

6.2.9 报警装置的设置
6.2.9.1 高、低压力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压力声光报替装置,高压报警压力为2.2MPa±0.05MPa,低压报警压力为1.8MPa土0.05MPa。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6.2.9.2 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液位声光报警装置。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6.2.9.1 高、低压力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压力声光报替装置,高压报警压力为2.2MPa±0.05MPa,低压报警压力为1.8MPa土0.05MPa。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6.2.9.2 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贮存装置上应设高、低液位声光报警装置。
光报警信号应为红色,在一般环境光线下,距3m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1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65dB(A)。
6.3 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应符合GA 61的要求。
6.4 总控阀
6.4.1 工作温度范围
总控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4.2 材料
总控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耐受6.4.1规定温度的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材料制造。
6.4.3 公称工作压力
总控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4.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及其附件 应无变形和渗漏现象。
6.4.5 密封要求
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当总控阀处于关闭状态时,保压5min,应无气泡泄漏;当总控阀处于开启状态时,保压5min,应无气泡泄漏。
6.4.6 超压要求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压力为3倍公称工作压力,总控阀及其附件应无破裂。
6.4.7 工作可靠性要求
总控阀在-18℃±2℃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总控阀动作应 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的要求。
6.4.8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总控阀在-56.6℃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总控阀动 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的要求。
6.4.9 总控阀局部阻力损失—等效长度表示法
介质流经总控阀及其连接管接头时产生的局部阻力损失由设计上与其相连接的管道的等效长度表示。
按7.10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总控阀等效长度值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大于公布值的±10%。
6.4.10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总控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和6.4.7的要求。
6.4.11 操作性能
6.4.11.1 总控阀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其开启和关闭时间均不应大于5s。
6.4.11.2 总控阀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其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旋转方向启闭的阀门,手动旋转机构转动角度不应大于5040°;直线方向启闭的阀门其手动操作位移不应超过300 mm。
6.4.12 阀位指示和开关方向
球阀或蝶阀结构的总控阀应有阀位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清晰、易见。利用手轮开启的阀门,在手轮上应标有开关方向。
6.4.13 标志
总控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总控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4.2 材料
总控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耐受6.4.1规定温度的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材料制造。
6.4.3 公称工作压力
总控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4.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及其附件 应无变形和渗漏现象。
6.4.5 密封要求
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当总控阀处于关闭状态时,保压5min,应无气泡泄漏;当总控阀处于开启状态时,保压5min,应无气泡泄漏。
6.4.6 超压要求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压力为3倍公称工作压力,总控阀及其附件应无破裂。
6.4.7 工作可靠性要求
总控阀在-18℃±2℃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总控阀动作应 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的要求。
6.4.8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总控阀在-56.6℃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总控阀动 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的要求。
6.4.9 总控阀局部阻力损失—等效长度表示法
介质流经总控阀及其连接管接头时产生的局部阻力损失由设计上与其相连接的管道的等效长度表示。
按7.10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总控阀等效长度值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大于公布值的±10%。
6.4.10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总控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4.5和6.4.7的要求。
6.4.11 操作性能
6.4.11.1 总控阀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其开启和关闭时间均不应大于5s。
6.4.11.2 总控阀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其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旋转方向启闭的阀门,手动旋转机构转动角度不应大于5040°;直线方向启闭的阀门其手动操作位移不应超过300 mm。
6.4.12 阀位指示和开关方向
球阀或蝶阀结构的总控阀应有阀位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清晰、易见。利用手轮开启的阀门,在手轮上应标有开关方向。
6.4.13 标志
总控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5 选择阀
6.5.1 工作温度范围
选择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5.2 材料
选择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耐受6.5.1规定温度的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材料制造。
6.5.3 公称工作压力
选择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5.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应无变形和渗漏现象。
6.5.5 密封要求
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当选择阀处于关闭状态时,应无气泡泄漏;当选择阀处于开启状态时,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泄漏气泡数不应超过(0.6×公称通径)个/min。
6.5.6 工作可靠性要求
选择阀在20℃±5℃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选择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有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要求。
6.5.7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选择阀在-56.6℃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选择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要求。
6.5.8 选择阀局部阻力损失——等效长度表示法
介质流经选择阀及其连接管接头时,产生的局部阻力损失由设计上与其相连接的管道的等效长度表示。
按7.10规定的方法测得的选择阀等效长度值与生产单位给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5.9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选择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该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和6.5.6要求。
6.5.10 操作性能
6.5.10.1 选择阀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其开启和关闭时间均不应大于5s。
6.5.10.2 选择阀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其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旋转方向启闭的阀门,手动旋转机构转动角度不应大于5040°;直线方向启闭的阀门其手动操作位移不应超过300mm。
6.5.11 阀位指示
球阀或蝶阀结构的选择阀应有阀位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清晰、易见。
6.5.12 标志
选择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 19572-2013
选择阀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5.2 材料
选择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耐受6.5.1规定温度的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材料制造。
6.5.3 公称工作压力
选择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5.4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阀体应无变形和渗漏现象。
6.5.5 密封要求
按7.3.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当选择阀处于关闭状态时,应无气泡泄漏;当选择阀处于开启状态时,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泄漏气泡数不应超过(0.6×公称通径)个/min。
6.5.6 工作可靠性要求
选择阀在20℃±5℃温度下进行10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选择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有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要求。
6.5.7 极限温度下动作可靠性
选择阀在-56.6℃和50℃温度下各进行10次动作试验,试验压力为2.07MPa,试验时选择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要求。
6.5.8 选择阀局部阻力损失——等效长度表示法
介质流经选择阀及其连接管接头时,产生的局部阻力损失由设计上与其相连接的管道的等效长度表示。
按7.10规定的方法测得的选择阀等效长度值与生产单位给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10%。
6.5.9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选择阀各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该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6.5.5和6.5.6要求。
6.5.10 操作性能
6.5.10.1 选择阀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其开启和关闭时间均不应大于5s。
6.5.10.2 选择阀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其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旋转方向启闭的阀门,手动旋转机构转动角度不应大于5040°;直线方向启闭的阀门其手动操作位移不应超过300mm。
6.5.11 阀位指示
球阀或蝶阀结构的选择阀应有阀位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清晰、易见。
6.5.12 标志
选择阀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 19572-2013
6.6 单向阀
6.6.1 工作温度范围
单向阀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6.2 公称工作压力
单向阀公称工作压力由设计确定。
6.6.3 其他要求
单向阀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8.1、5.8.4〜5.8.8和5.8.10.1的要求。
单向阀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6.2 公称工作压力
单向阀公称工作压力由设计确定。
6.6.3 其他要求
单向阀的性能要求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8.1、5.8.4〜5.8.8和5.8.10.1的要求。
6.7 喷嘴
6.7.1 全淹没喷嘴的喷射特性
全淹没喷嘴喷射特性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9的要求。
6.7.2 局部应用喷嘴的喷射特性
局部应用喷嘴喷射特性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10的要求。
6.7.3 其他性能
喷嘴其他性能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1〜5.6.7和5.6.8.1的要求。
全淹没喷嘴喷射特性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9的要求。
6.7.2 局部应用喷嘴的喷射特性
局部应用喷嘴喷射特性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10的要求。
6.7.3 其他性能
喷嘴其他性能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1〜5.6.7和5.6.8.1的要求。
6.8 信号反馈装置
6.8.1 工作温度范围
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8.2 公称工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8.3 动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设定值不应大于1.0MPa。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偏差不应大于设定值的10%。
信号反馈装置应具有自锁功能,动作后只能人工进行复位。
6.8.4 其他性能
信号反馈装置的其他性能按照AS开关相关要求执行,并应符合6.2.5.1.3〜6.2.5.1.10的规定。
6.8.5标志
信号反馈装置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8.2 公称工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8.3 动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设定值不应大于1.0MPa。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偏差不应大于设定值的10%。
信号反馈装置应具有自锁功能,动作后只能人工进行复位。
6.8.4 其他性能
信号反馈装置的其他性能按照AS开关相关要求执行,并应符合6.2.5.1.3〜6.2.5.1.10的规定。
6.8.5标志
信号反馈装置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9 控制器
6.9.1 工作温度范围
安装于贮存装置上的控制器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安装于室内的控制器应能在0℃〜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9.2 基本功能
控制器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
a) 控制功能:
控制器应有自动、手动控制系统释放功能,自动/手动转换功能,紧急停止释放功能,手动优先功能,延时释放功能,释放时间控制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制冷机手动强制启动功能以 及本机自检功能等。
b) 显示功能:
控制器应有自动、手动状态,紧急停止状态,灭火剂释放,释放延时,主、备电工作状态,制冷机启停,高、低压力报警,高、低液位报警,故障报警,总控阀开启、关闭状态和自检等显示功能。
c) 声报警功能:
控制器应有火灾报警,火灾预报警,故障报警,高、低压力报警,高、低液位报警,灭火剂释放报警等声信号报警功能。
6.9.3 其他性能
控制器的电源、耐气候环境要求、耐机械环境要求、抗电干扰要求、耐电压要求、绝缘电阻的性能应符合GA 61—2010中6.2〜6.7的要求。
6.9.4 标志
控制器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安装于贮存装置上的控制器应能在-23℃〜50℃范围内正常工作。
安装于室内的控制器应能在0℃〜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9.2 基本功能
控制器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
a) 控制功能:
控制器应有自动、手动控制系统释放功能,自动/手动转换功能,紧急停止释放功能,手动优先功能,延时释放功能,释放时间控制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制冷机手动强制启动功能以 及本机自检功能等。
b) 显示功能:
控制器应有自动、手动状态,紧急停止状态,灭火剂释放,释放延时,主、备电工作状态,制冷机启停,高、低压力报警,高、低液位报警,故障报警,总控阀开启、关闭状态和自检等显示功能。
c) 声报警功能:
控制器应有火灾报警,火灾预报警,故障报警,高、低压力报警,高、低液位报警,灭火剂释放报警等声信号报警功能。
6.9.3 其他性能
控制器的电源、耐气候环境要求、耐机械环境要求、抗电干扰要求、耐电压要求、绝缘电阻的性能应符合GA 61—2010中6.2〜6.7的要求。
6.9.4 标志
控制器的标志应符合9.1.2的要求。
6.10 分流管
6.10.1 工作温度范围
分流管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10.2 公称工作压力
分流管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10.3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分流管不应有渗漏、变形、破裂等损坏。
6.10.4 密封要求
按7.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分流管不应有气泡泄漏。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 19572-2013
分流管应能在-56.6℃〜50℃范围内正常工作。
6.10.2 公称工作压力
分流管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2.5MPa。
6.10.3 强度要求
按7.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分流管不应有渗漏、变形、破裂等损坏。
6.10.4 密封要求
按7.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公称工作压力,保压5min,分流管不应有气泡泄漏。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 1957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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