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位于西城区大栅栏街道西河沿104号的“方砖厂69号炸酱面”饭店发生火灾。当时正值用餐高峰期,火灾不仅惊扰了大批食客,还导致饭店屋顶被烧穿,万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疏散与扑救,无人员伤亡。
据消防部门介绍,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目前,两名施工人员被行政拘留,涉事饭店被临时查封。
现场:火势烧穿饭店二层屋顶
起火的饭店在某点评网站上名为“方砖厂69号炸酱面”(前门店),网友留言显示这是一家众多游客打卡的网红店,日常食客众多。4月3日火灾发生后,上下两层的饭店内一片狼藉,地面有积水,不少饭桌上还留着食客没有吃完的饭菜。那么,火灾是如何发生的呢?
当天13时40分许,店内正是用餐高峰期,饭店两层都坐着不少食客。当时在饭店的二层屋顶进行的防水施工动火作业,既搅扰了食客用餐,又造成了安全隐患、扩大了事故风险。
“这个屋角可能漏水,我刚用喷枪烧了几下,就冒烟了,石棉瓦不可燃,可能是把石棉瓦下面的保温材料引燃了。”过火后饭店二层屋顶已经被烧穿,留下一个巨大的空洞,负责动火的工人马某某回忆了事发经过,“从冒烟到起火非常快速,也就一两分钟,看到着火,我们俩立马用旁边的三个干粉灭火器灭火,但(燃烧的保温材料)隔着石棉瓦,(灭火药剂打不进去)根本灭不了,我们就赶紧报警了。”
13时53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警戒现场、疏散人员和灭火救援立即展开,“当时二层屋顶的烟很大,还有明火,我们出动水枪压制火势,并破窗内攻出水,防止屋顶的火向二层内部蔓延。”和平门消防救援站站长宫鑫说。14时08分,火灾被扑灭。
原因:多重违规导致火灾发生
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涉事饭店二层临建屋顶,起火物为油毡和防水材料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
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饭店负责人,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管理都“含糊其辞”, 施工方甚至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且非法转包个人施工。消防部门认为,上述人员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火灾危险性无知妄为、麻痹大意,存在明显违法违规的情况。
首先,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涉事饭店“方砖厂69号炸酱面”正是在营业期间,而且是用餐高峰期进行防水施工动火作业,属于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涉事房屋多次转租,加之非法转包施工导致安全责任层层缺失,既未办理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也未在“企安安”平台进行备案。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既有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持证上岗,通过“企安安”开展线上报备。
此次动火作业虽然开具了《动火许可证》,但并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妄想通过耍“小聪明”不报备,规避属地部门的检查,但没想到躲避了检查却没有躲过火灾。
第三,根据上述法规规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须做好有效防火分隔,现场落实专人看护、视频监控、可燃物清理、消防器材配备等措施。
涉事施工方无知妄为,对现场情况火灾风险不了解、不清楚,没有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交底”,没有将石棉瓦下存在可燃泡沫板这一极为紧要的情况告知施工人员。同时,也违反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有关要求,违规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沥青类防水材料进行明火热熔法施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在程序管理、现场管理均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加之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隔离以及应急措施,贸然进行动火作业,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处罚:工人被拘留、饭店被查封
据悉,火灾当天已对涉事的两名施工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施工单位北京北方友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处罚;对涉事饭店(经营单位北京均富创业商贸有限公司银宏粤菜馆)予以临时查封并处罚款。
同时,针对产权单位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对承租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没有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问题,函告约谈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建筑存在临建,与房屋产权证登记情况不符等问题,已移交属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为减少此类火灾事故发生,市防火委办公室已部署加强防火工程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紧盯防水工程主要火灾风险因素,重点围绕防水工程报备登记、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作业方案三项制度措施,严查聘用无资质队伍违规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违规交叉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灭火应急处置准备不到位等五类问题隐患,强化动火作业人、审批人及建筑产权、管理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等人群培训。
本站除声明原创之外均来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消防常识,如有倾权,联系删除。发布者:就爱消防网,本文地址:https://ixiaofang.com/9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