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6668-2010

前言

ICS 13.220. 10
C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668—2010
代替 GB 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 and components
2010-09-26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6668—1996《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 1666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删除引用标准GB 795—1989,GB 796—1989,GB 4351—1984、 GB 12241—1989,GB 12242—1989,GB 1353—1993,GN 11 —1982(见第 2 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条目(见第3章);
——修改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见第4章);
——删除了规格内容(1996版的5. 1);
——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1996版的5.2.本版的5.1);
——增加了干粉炮的要求(见第6章);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
——增加了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胜捷消防实业集团、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安素公司北京代表处、昆明泰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宋旭东、王舒艳、李习民、高云升、盛彦锋、高振锡、裴丽萍、伍建许、张兆宪、秦玉旺、云宏、林向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668—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含柜式干粉灭火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ABC干粉灭火系统和BC干粉灭火系统,D类干粉灭火系统可参照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4066.1  干粉灭火剂第 1 部分:BC干粉灭火剂(GB 4066.1—2004,ISO 7202:1987,NEQ)
GB 4066.2  干粉灭火剂第 2 部分:ABC 干粉灭火剂(GB 4066.2—2004,ISO 7202:1987,NEQ)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neq ISO 4705:1983)
GB 5100  钢质焊接气瓶(GB 5100—1994,neq ISO 4706:1987)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9156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GB 19156—2003,DIN 14366 :1984,NEQ)
GB 25200  干粉枪
GA 61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 578  超细干粉灭火剂
JB/T 9273  电接点压力表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干粉灭火系统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干粉贮存容器,驱动组件,输送管道,喷放组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3.2 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 fixed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系统组件全部固定安装的干粉灭火系统。
3.3 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 semi-fixed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系统组件中部分可以移动的干粉灭火系统。
3.4 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 expellant gas storage cylinder type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通过贮存在贮气瓶内的驱动气体驱动干粉灭火剂喷放的干粉灭火系统。
3.5 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pressure storage type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干粉灭火剂与驱动气体贮存在同一容器内,通过驱动气体驱动干粉灭火剂喷放的干粉灭火系统。
3.6 燃气驱动型干粉灭火系统 pyrotechnics type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通过燃气发生器内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气体驱动干粉灭火剂喷放的干粉灭火系统。
3.7 柜式干粉灭火装置 cabinet type powder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集干粉贮存容器,驱动组件,干粉喷放组件和探测、控制器件于一体的柜体式灭火装置。
3.8 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system maximum working pressure
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是指具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贮存容器,在环境温度等于工作温度上限时干粉贮存容器内部的平衡压力。
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是指在系统正常动作状况下,减压阀出口的最大压力。
燃气驱动型干粉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是指燃气发生器动作过程中干粉贮存容器内达到的最大压力。
3.9 增压时间pressurization time
干粉贮存容器中,从干粉受驱动开始至干粉贮存容器内达到设定压力的时间。
3.10 有效喷射时间 discharging time
从喷放器喷出干粉灭火剂至干粉灭火剂喷放结束的时间。
3.11 充装量 filling quantity
干粉贮存容器中,干粉灭火剂质量与干粉贮存容器容积之比,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3.12 驱动气瓶组 expellant gas cylinder assemblies
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中用来贮存驱动干粉灭火剂气体的瓶组。
3.13 启动气瓶组 pilot gas container assemblies
用来贮存启动容器阀、选择阀等组件的启动气体的瓶组。
3.14 干粉剩余率 residual powder ratio
系统喷放结束后,干粉贮存容器内剩余干粉灭火剂质量与初始充装干粉灭火剂质量比值的百分数。

4分类

4.1 干粉灭火系统按干粉的驱动方式可分为:
a)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
b)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c)燃气驱动型干粉灭火系统。
4.2 干粉灭火系统按充装灭火剂的种类可分为:
a)BC干粉灭火系统;
b)ABC干粉灭火系统。
4.3 干粉灭火系统按充装灭火剂的粒径可分为:
a)普通干粉灭火系统;
b)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4.4  干粉灭火系统按安装方式分为:
a)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
b)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

5型号编制

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6668-2010

表1型式代号

表1  型式代号

示例:
ZFP150A表示贮气瓶型普通干粉灭火系统,充装ABC干粉灭火剂质量150 kg。
ZFGY50C表示柜式贮压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充装BC干粉灭火剂质量50 kg。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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