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的,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灭火系统。
知识点1:系统分类和组成
根据喷头的型式,可分为闭式和开式系统;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与作用系统、防护冷却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
一、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系统组成如下图:
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干式系统的启动原理与湿式系统相似,只是将传输喷头开放信号的介质由有压水改为有压气体。系统工作原理如下图:
三、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闭式喷头、预作用装置、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重启设备和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部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连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丙转换为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与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采用预作用装置,并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雨淋系统
雨淋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开式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雨淋系统采用开式喷头,由雨淋报警阀控制喷水范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启动雨淋报警阀组和启动消防水泵。雨淋系统有电动、液动和气动控制方式,常用的电懂和充液(水)传动管启动雨淋系统分别如下图:
五、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组、供水与配水管道、控制阀以及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与前集中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水木系统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而是用于防火分隔和冷却保护分隔物。水木系统的组成与雨淋系统基本一致。
六、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知识点2:系统工作原理与适用范围
一、湿式系统
(一)工作原理
湿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施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的充水压力。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原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此事,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某一区域喷水的信息。由于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延迟器充满水后,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或系统管网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信号直接启动供水泵。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湿式系统是运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之一,适合在温度不低于4摄氏度且不高于70摄氏度的环境中使用。在温度低于4摄氏度的环境使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冰冻的危险,在温度高于70摄氏度的环境采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蒸汽压力升高而破坏管道的危险。
二、干式系统
(一)工作原理
干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干式报警阀入口前管道内的充水压力,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通常采用压缩空气),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原件动作,闭式喷头开启,使干式阀的出口压力下降,加速排气阀动作后促使干式报警阀迅速开启,管道开始排气充水,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最高处的排气阀和开启的喷头处喷出。此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被打开,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或系统管网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泵信号,启动系统供水泵;管道完成排气充水过程后,开启的喷头开始喷水。从闭式喷头开启至供水泵投入运行前,由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或稳压泵等供水设施为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
(二)适用范围
干式系统使用与环境温度低于4摄氏度或高于70摄氏度的场所。干式系统虽然解决了湿式系统不适用于高、低温环境场所的问题,但由于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没有水、喷头动作、系统启动时必须经过一个管道排气、充水的过程,因此会出现滞后喷水现象,不利于系统及时控火灭火。
三、预作用系统
(一)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的充水压力,雨淋阀后的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启预作用报警阀的电磁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为湿式系统,系统管网压力开关或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二)适用范围
预作用系统可消除干式系统在喷头开放后延迟喷水的弊病,因此其在低温和高温环境中可替代干式系统。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严禁系统误喷的忌水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四、雨淋系统
(一)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的充水压力。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自动控制开启雨淋报警阀和供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由雨淋阀控制的开式喷头同时喷水。
(二)适用范围
雨淋系统的喷水范围由雨淋阀控制,在系统启动后立即大面积喷水,因此,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以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或火灾危险等级属于严重危险级II级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五、水幕系统
(一)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施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的充水压力。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雨淋报警阀组,系统管网压力开关启动供水泵,向系统管网和喷头供水。
(二)适用范围
防火分隔水木系统利用密集喷洒形成的水墙或多层水帘,可封堵防火分区处的孔洞,阻挡火灾和烟气的蔓延,因此适用于局部防火分隔处。防火冷却系统则利用喷水在物体表面形成的水膜,控制防火分区处分隔物的温度,使分隔物的完整性和隔热性免遭火灾破坏,因此适用于对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冷却保护。
知识点3:系统设计主要参数
一、火灾危险等级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7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II级)、严重危险级(I、II级)和仓库危险级(I、II、III级)。
(一)轻危险级
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员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
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距离燃烧的场所。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
(三)严重危险级
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发生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四)仓库危险级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苍鹭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I、II、III级,仓库危险级I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或难燃物品的场所;仓库危险级II级一般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类塑料瓶、包装盒的不然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仓库危险级III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见下表。
二、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规模及其火灾危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一)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参数
对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仅在走道设置洒水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下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下表规定值的1.3倍计算。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二)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的场所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精简场所采用的湿式系统,其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表中未列入的场所,应根据该表规定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比确定,当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为12m≤H≤18m时,应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的超市采用的湿式系统,其设计基本参数应按仓库湿式系统设计基本参数执行。
(三)不同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1)仓库危险级I级场所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I级的储存仓库级类似场所,采用湿式系统时,其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2)仓库危险级II级场所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级II级的储存仓库类场所,采用实时系统时,其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上表规定。
(3)仓库危险级III级的储存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货架储存和堆垛储存方式时,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分别符合下2个表的规定:
(4)湿杂储存仓库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仓库危险级I级、II级的仓库中混杂储存有仓库危险级III级的货品时,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采用早期抑制快速相应喷头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仓库和类似场所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6)采用仓库性特殊应用喷头的湿式系统设计基本参数。仓库和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四)局部应用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及火灾等级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I级场所的民用建筑可采用局部应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喷头的选型、布置和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轻危险级或中危险I级场所的有关规定,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2)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系统,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应按照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2.4m,作用面积应按开放喷头数量不少于6只确定。
(五)水幕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六)防护冷却系统设计要求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头设置高度不高于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七)持续喷水时间
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另有特殊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知识点4:系统主要组件及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和管网等组件组成。
一、洒水喷头
(一)洒水喷头分类
按照单只喷头的保护面积进行分类可分为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是指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20㎡的直立型洒水喷头、下垂型洒水喷头及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8㎡的边墙型洒水喷头;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是指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大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保护面积且不超过36㎡的洒水喷头,包括直立型洒水喷头、下垂型洒水喷头和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根据灵敏度,喷头可分为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P)洒水喷头、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特殊响应洒水喷头和标准响应洒水喷头。早期抑制快递响应洒水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RTI≤50(m·s)0.5,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RTI≤28±8(m·s)0.5,特殊响应洒水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50<RTI≤80(m·s)0.5,标准响应洒水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为80<RTI≤350(m·s)0.5。
玻璃球洒水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分为13个温度等级,易熔原件洒水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分为7个温度等级。
(二)洒水喷头选型与设置要求
1.基本要求
设置闭式系统的场所,所选洒水喷头的类型和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应符合下表规定,但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洒水喷头和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可不受此表的限制。闭式系统洒水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的30摄氏度。
2.洒水喷头选型(重点)
(1)对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吊顶下布置洒水喷头时,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洒水喷头;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I级住宅建筑、宿舍、旅馆建筑客房、医疗建筑病房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易受撞击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在不舍吊顶的场所内设置洒水喷头,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顶板为水平且无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影响喷头洒水的场所,可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住宅建筑和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宜采用家用洒水喷头。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
(2)对于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3)对于水幕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应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防护冷却水幕应采用水幕喷头。
(4)对于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人、少儿、残障人士集体活动场所,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地下商业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5)不宜选用隐蔽式洒水喷头,确需采用时,应仅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险I级场所。
3.洒水喷头布置
(1)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洒水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洒水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洒水喷头类型和工作压力确定,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8m。
(2)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3)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表规定。
(4)边墙型扩大堵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应按洒水喷头在工作压力下能喷湿对面墙面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5)直立型、下垂型早期抑制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特殊应用洒水喷头和家用洒水喷头的布置。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早期抑制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特殊应用洒水喷头和家用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6)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通道上方洒水喷头的布置,洒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7)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宜与顶板下洒水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与其下部储物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当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洒水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8)通透性吊顶场所洒水喷头的布置。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且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不应小于10mm,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面积,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9)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洒水喷头的设置。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洒水喷头,当闷顶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且无其他可燃物时,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可不设洒水喷头。
(10)水幕喷头的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11)防护冷却系统喷头的布置。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时,喷头应根据可燃物的情况,在防火分隔设施的一侧或两侧布置。外墙可只在需要保护的一侧布置。
(12)斜面顶板或吊顶场所的喷头布置。当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用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坡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当屋顶坡度不小于1/3时,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800mm;当屋顶坡度小于1/3时,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600mm。
(13)边墙型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和背墙的距离。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时,其溅水盘与顶板和背墙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4)喷头布置的气体要求。同一场所内的洒水喷头应布置在同一平面上,并应贴近顶板安装,使闭式洒水喷头处于有利于接触火灾热气流的位置。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的下方布置洒水喷头时。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及密肋梁板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且不应大于100mm。当在梁间布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与梁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以避免洒水遭受阻挡。梁间布置的洒水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下表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洒水喷头。洒水喷头与障碍物距离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报警阀组
(一)报警阀组的分类及组成
1.湿式报警阀组
(1)湿式报警阀时湿式系统的专用阀门,是只允许水流入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湿式报警阀组的主要元件为止回阀,其开启条件与入口压力及出口流量有关,它与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控制阀等组成报警阀组。
(2)湿式报警阀的工作原理。(略)
(3)延迟器的工作原理。(略)
(4)水力警铃的工作原理。(略)
2.干式报警阀组
(1)干式报警阀组的组成。干式报警阀组主要由干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空压机、安全阀、控制阀等组成,如下图所示。报警阀的阀瓣将阀门分成两个部分,出口侧与系统管路相连,内充压缩气体;进口侧与水源相连,配水管道中气压抵住阀瓣,使配水管道始终保持干管状态,通过两侧气压和水压的压力变化控制阀瓣的封闭和开启。
(2)干式报警阀的工作原理。(略)
3.雨淋报警阀
(1)雨淋报警阀是通过电动、机械或其他方式开启,使水能够自动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其按照结构可分为隔膜式、推杆式、活塞式、蝶阀式、感温式雨淋报警阀。雨淋报警阀广泛应用于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雾系统、泡沫系统等各类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
(2)雨淋阀的工作原理。雨淋阀时水流控制阀,可以通过电动、液动、气动及机械方式开启电磁阀或平衡阀来打开雨淋阀。
4.预作用报警装置
预作用报警装置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等组成,它是通过电动、气动、机械或其他方式控制报警阀组开启,使水能够单向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并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组装置,
(二)报警阀组的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不同的系统设置相应的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笔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报警阀组宜设置在安全且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摄氏度且不高于70摄氏度,距地面高度宜为1.2m。设有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置排水设施。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纸板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介入湿式系统配水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高差不宜大于50m。
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在入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腔的入口处应设置止回阀。
控制阀安装在报警阀的入口处,用于在系统检修时关闭系统。控制阀应保持在敞开位置,保证系统时刻处于警戒状态。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方法应采用信号阀,其启闭状态的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采用其他阀门时,必须用锁具锁定阀位。
三、水流指示器
(一)水流指示器的组成
水流指示器是在自动喷水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水流报警装置,一般用于湿式、干式、预作用、循环启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中。
(二)水流指示器的设置要求
1.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时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在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内,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仅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
2.仓库内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3.当在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四、压力开关
(一)压力开关的组成
压力开关是一种压力传感器,它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一个部件,其作用是将系统的压力信号转化为电信号。接压力开关的管道充水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压力开关受到水压的作用后接通电触点,输出信号,实现报警和启动消防水泵。
(二)压力开关的设置要求
1.压力开关安装在系统管网或报警阀延迟器出口后的报警管道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并能调节启、停稳压泵的压力。
2.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系统的水流报警装置应采用压力开关。
五、末端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等组成,其作用时检验系统的可靠性,测试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
(二)末端试水装置的设置要求
1.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和楼层均应设置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2.末端是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并设在便于操作的部位,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且应配备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3.末端试水装置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与同楼层或同防火分区内选用的最小流量系数的喷头相等。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六、管道
(一)管道的工作压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其他用水设施不应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上。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MPa。
(二)管道材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不锈钢管或铜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钢管时,应在报警阀前设置过滤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I级时,可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采用PVC-C管材及管件时,系统应选用湿式系统,并应采用快速嫌贵那个喷头;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直径不应超过DN80,且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当设置在有吊顶场所时,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且吊顶材料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当设置在无吊顶场所时,该场所的顶板应为水平、光滑顶板,且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I级的场所,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之间可采用消防洒水软管连接,但系统应为湿式系统,且消防洒水软管应设置在吊顶内,长度不应超过1.8m。
(三)管道的连接方式
1.镀锌钢管、涂覆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螺纹或法兰连接方式。当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2.铜管可采用钎焊、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方式连接。
3.不锈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连接方式,不宜采用焊接方式。
4.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关键可采用粘接方式连接,与其他材质管道、管件连接时,可采用螺纹、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
5.铜管、不锈钢管、氯化聚氯乙烯管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6.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连接。
(四)配水支管控制的喷头数量
配水管两侧每个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喷头数,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测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五)管道的直径
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知识点5:系统控制
一、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自动控制
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
二、预作用系统的自动控制
预作用系统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冲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
三、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自动控制
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当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雨淋报警阀时,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当采用充液(水)传动管控制雨淋报警阀时,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雨淋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
四、与作用装置的自动控制
预作用装置的自动控制可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或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方式。当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宜采用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的预作用系统;当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和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宜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系统。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应在启动消防水泵的同时开启。
五、雨淋报警阀的自动控制
雨淋报警阀的自动控制可采用电动、液(水)动或气动方式。当雨淋报警阀采用充液(水)传动管自动控制时,闭式喷头与雨淋报警阀之间的高程差应根据雨淋报警阀的性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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