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由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联动输出装置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现象通过探测器转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以声光形式通知保护区域,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生活和财产损失的一种消防设施。
一、系统分类
(一)火灾探测器分类
火灾探测器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五种基本类型。
1.感温火灾探测器,即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变化等参数的探测器。
2.感烟火灾探测器,即响应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离子感烟、红外光束、吸气型、光电感烟等火灾探测器。
3.感光火灾探测器,即响应火焰发出的特定波段电磁辐射的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进一步分为紫外、红外及复合式等火灾探测器。
4.气体火灾探测器,即响应燃烧或热解产生的气体的火灾探测器。
5.复合火灾探测器,即将多种探测原理集中于一身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烟温复合、红外紫外复合等探测器。
(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分类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手动触发器件。它通过手动操作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按编码方式分为编码型报警按钮与非编码型报警按钮。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1.区域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集中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
二、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一)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重点)
1.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返点、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商场等;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书库、档案室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气流速度大于5m/s;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产生醇类、醚类、酮类有机物质。
3.符合下俩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高海拔地区;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等。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以选择点型感温探测器,且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相对湿度经常带95%;可能发生无烟火灾;有大量粉尘;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汽滞留的场所;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5.可能产生阴燃火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差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温差特性的探测器。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发生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需要对火焰作出快速反应。
7.符合谢丽尔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探测器的视线易被油雾、烟雾、水雾和冰雪遮挡;探测区域内的可燃物市金属和无机物;探测器易受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8.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的场所,不宜选择单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9.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涉嫌、弧光和闪点等影响的场所,不宜选择紫外火焰探测器。
10.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燃气站和燃气表房一级储存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汽的场所。
11.在火灾初期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烟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在顶棚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
12.污物较多且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择间断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具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二)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固定探测器的建筑结构由于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的场所。
3.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各种皮带输送装置;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的场所。
4.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需要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易燃易爆场所;需要监测环境温度的地下空间等场所;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的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等。
5.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保证其不动作温度符合设置场所的最高环境温度的要求。
(三)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底纹场所;需要I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需要进行火灾早起探测的重要场所;人员不宜进入的场所。
2.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与设计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规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其中一个为主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相互控制。
四、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一)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三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由一个罐区组成,每个50000m³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二)探测区域的划分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面积不宜超过50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的房间,也可划分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100m。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五、系统容量设计
(一)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的设备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任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下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二)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计参数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灭火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六、消防控制室
就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也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线穿过。
5.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二)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布置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不小于1m的通道;在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之间有明显的间隔。
七、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一)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
1.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确定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并不应超过相关规定的范围。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win10)
3.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5.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二)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1.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N=S/(K.A)的计算值。
3.在有梁的顶碰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的影响;党梁凸出顶棚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4.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三)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m,距地面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3.探测器应设置在固定结构上,应保证其接收端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的直接照射。
(四)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2.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5m。
3.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有联动要求时,宜采用两只不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合。与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的模块不宜在长期潮湿或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
(五)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1.非高灵敏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超过16m。采样官网安装高度超16m时,灵敏度可调的探测器应设置为高灵敏度,且应减小采样管长度和采样孔数量。
2.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度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不宜超过25个。
3.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4.吸气管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识。
5.采样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间隔应设置一个采样孔。采样孔不应背对气流方向。
八、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相关联动设计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湿式和干式系统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联动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泵的启停信号
(2)预作用系统
A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预作用阀组,开启快速排气阀前的电动阀
联动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消防泵的启停信号、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号、快速排气阀前的电动阀动作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联动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消防泵的启停信号、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号、快速排气阀前的电动阀动作信号
(3)雨淋系统
A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雨淋阀组
联动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雨淋阀组和雨淋消防泵的启停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联动反馈信号: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雨淋阀组和雨淋消防泵的启停信号
(4)水幕系统
①用于防火卷帘的保护
A
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下落到楼半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水幕系统控制阀组
联动反馈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联动反馈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信号
②用于防火分隔
A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水幕系统控制阀组
联动反馈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联动反馈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信号
2.消火栓系统
联动触发信号: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与该消火栓按钮所在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联动反馈信号:消火栓泵启停信号
3.气体(泡沫)灭火系统
A
联动触发信号: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域内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联动反馈信号:气体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阀门,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启动防护区域和封闭装置,包括关闭门、窗,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启动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联动反馈信号:选择阀的动作信号、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防烟系统
A
联动触发信号: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送风口,启动加压送风机
联动反馈信号: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和关闭信号,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信号,电动防火阀动作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防火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降落电动挡烟垂壁
联动反馈信号: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和关闭信号,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信号,电动防火阀动作信号
5.排烟系统
A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防烟分区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与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者排烟阀,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联动反馈信号: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和关闭信号,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信号,电动防火阀动作信号
B
联动触发信号: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与该防烟分区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启动排烟风机
联动反馈信号: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和关闭信号,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信号,电动防火阀动作信号
6.防火门系统
联动触发信号: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关闭常开防火门
联动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的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
7.电梯
联动控制信号: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
联动反馈信号: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
8.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所有声光警报器,启动消防应急广播
联动反馈信号:消防应急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联动触发信号: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联动控制信号: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二)消防系统连锁控制信号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名称:湿式和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木系统
连锁触发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连锁控制信号:启动喷淋泵
2.消火栓系统
连锁触发信号:系统出水干管上的抵押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干管上的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连锁控制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3.排烟系统
连锁触发信号:排烟风机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动作信号
连锁控制信号:关闭排烟风机
九、系统供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不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应连续工作3h以上。
十、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报警要求时,婴幼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部或顶部。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部位附近。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党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十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场所,尤其是变电站、石油石化、冶金等不能中断供电的重要供电场所的电气故障探测额。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电气火灾探测器应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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