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一、人员密度
(一)办公建筑
人员密度可按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为6㎡,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为6㎡,研究工作室没人使用面积为7㎡计算。
(二)商场
商店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下表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规定值的30%确定。
楼层位置 | 地下第二层 | 地下第一层 | 地上一、二层 | 地上第三层 | 地上四层及以上 |
人员密度 | 0.56 | 0.6 | 0.43-0.6 | 0.39-0.54 | 0.3-0.42 |
当商店营业厅的建筑面积≥3000㎡时,取下限值;面积<3000㎡时,区上限值。
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和顾客能到达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都算在内。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顾客不能进入的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人不小于0.5人/㎡计算。
★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在计算疏散人数时,可以不计算该场所内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而可以只根据该场所内具有娱乐功能的各厅、室的建筑面积确定,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
(四)餐饮场所
100座及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 食堂的餐厨比宜为1:1.
二、疏散宽度指标
(一)百人宽度指标
百人宽度指标是指每百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
(二)疏散宽度
1.厂房的疏散宽度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百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疏散走到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级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级以上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厂房层数 | 1-2 | 3 | 4层级以上 |
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 0.6 | 0.8 | 1 |
2.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
(1)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2)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类型 | 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 首层疏散外门 | 单面布房疏散走道 | 双面布房疏散走道 | 疏散楼梯 |
高层医疗建筑 | 1.3 | 1.4 | 1.5 | 1.3 |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 1.2 | 1.3 | 1.4 | 1.2 |
(三)剧场、电影院、礼堂的疏散宽度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剧场、电影院、礼堂等的疏散走到、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计算,且不应小于1m;边走道的尽管度不宜小于0.8m。
2.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到之间的作为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加一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3.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百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
(四)其他公共建筑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百人的最小疏散宽度不小于小彪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级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级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建筑层数 | 一、二级耐火等级 | 三级耐火等级 | 四级耐火等级 |
地上1-2层 | 0.65 | 0.75 | 1 |
地上3层 | 0.75 | 1 | – |
地上4层及以上 | 1 | 1.25 | – |
埋深大≤10m的地下楼层 | 0.75 | – | – |
埋深>10m的地下楼层 | 1 | – | – |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百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
★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由于设置在地下、半地下,考虑到其疏散条件差,火灾烟气发展较快的特点,提高了百人疏散宽度指标要求。其中人员密集的厅、室包括商店营业厅、证券营业厅等。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作为数的1.1倍计算。
5.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确定,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
6.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到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侧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m。
三、疏散距离指标
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间内最远点到门的疏散距离;二是从房门到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
(一)厂房、仓库的安全疏散距离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类别 | 耐火等级 | 单层 厂房 | 多层 厂房 | 高层 厂房 | 地下半地下 厂房 |
甲类 | 一、二级 | 30 | 25 | – | – |
乙类 | 一、二级 | 75 | 50 | 30 | – |
丙类 | 一、二级 | 80 | 60 | 40 | 30 |
三级 | 60 | 40 | – | – | |
丁类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50 | 45 |
三级 | 60 | 50 | – | – | |
四级 | 50 | – | – | – | |
戊类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75 | – |
三级 | 100 | 75 | – | – | |
四级 | 60 | – | – | – |
(二)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重要提示
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上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上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25%。
4.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5.房间内任一点至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上表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6.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开敞式办公区、会议报告厅、宴会厅、观演建筑的序厅、体育建筑的入场等候与休息厅等,不包括用作吴婷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
(2)有关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的疏散距离,当需采用疏散走道链接营业厅第二个场所的安全出口时,可以按室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该疏散走道的长度分别增加20%。
★对于一座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且符合1、2的要求是,其疏散距离按3的要求增加后,再进行增减。(先乘再加减)
(三)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住在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重要提示
1.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到的户门至最近敞开楼梯的直线距离,房户门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上表规定减少5m;当户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上表的规定减少2m。
3.住宅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25%。
4.跃廊式住宅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虎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5.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6.户门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上表的代行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四)木结构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木结构丁、戊类厂房内任一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
知识点2:疏散楚楼与安全出口
一、疏散出口
(一)基本概念
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其中,疏散门时直接通向疏散走到的房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室外的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安全出口时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
(二)疏散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民用建筑疏散出口的设置要求如下:
1.建筑内的拿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并应符合双向疏散的要求。
2.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只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或代行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2)位于走道进到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或房间。
4.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我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剧、电、礼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人时,其超过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2)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5.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6.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不疏散楼梯。
7.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二、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室内安全区域包括对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规范规定的天桥、连廊等。
(一)疏散楼梯
1.平面布置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以便于为人们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
(2)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3)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
2.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
(2)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互相交叉。
(二)疏散门
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专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却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可不限。
2.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测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门禁系统等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工具就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时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6.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三)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2个安全楚楼一级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隔离。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小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一步疏散楼梯:
1.除幼儿园、托儿所,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的公共建筑,其耐火等级、建筑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个人数符合下表规定:
耐火等级 | 最多层数 |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 人数 |
一、二级 | 3层 | 200㎡ |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
三级 | 3层 | 200㎡ |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
四级 | 2层 | 200㎡ |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15人 |
3.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时,该剧不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丢。
(五)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的每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相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六)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符合下列条件金额设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不大于150㎡,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不大于250㎡,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不大于400㎡,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6.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7.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8.当地下、半地下仓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9.当仓库内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100㎡时,可设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到或楼梯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
10.地下或半地下苍鹭,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1.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1000㎡,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知识点3: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一、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亡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基本要求:
1.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诱导灯。
2.在1.8m高度内不宜设置管道、门垛等突出物,走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4.疏散走到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二、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是指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1个防火分区相同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之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总净宽度。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人少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知识点4: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一、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1.楼梯间应能天然材料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
2.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封闭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起源的阀门。
7.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8.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惜与2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的联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9.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5m,倾斜度不用大于45度。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60度的金属梯。
10疏散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体和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二、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和热气进入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一)封闭楼梯间的使用范围
1.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照料设施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展览建筑、图书馆、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级以上的其他建筑。
2.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注:当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3.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4.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5.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二)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是,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多层丙类厂房,以及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三、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一)防烟楼梯间的类型
1.带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采用机械防烟的楼梯间。
(1)利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
(2)利用机械排烟的楼梯间。
(二)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 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4.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级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6.采用见到楼梯间的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三)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应设置防烟设施。
2.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和仓库不应小于6㎡;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刚仓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和洞口。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后乙级防火门等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7.建筑高度大于32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m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四、室外疏散楼梯
室外疏散楼梯时在建筑的外迁跟上设置的全部敞开的室外楼梯。
(一)室外楼梯的使用范围
1.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
3.辅助防烟楼梯。
(二)室外疏散楼梯的构造要求
1.拉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45°。
3.梯段和平台的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 2m内的墙面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6.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地面3m高处设置.
五、剪刀楼梯
剪刀楼梯又称叠合楼梯、交叉楼梯或套梯,时在同一个楼梯间内设置了一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相通的疏散楼梯,剪刀楼梯的设置要求如下:
1.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2.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常是开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32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m以上楼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关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知识点5:避难层(避难间)
一、避难层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每5人/㎡计算。
4.避难层可兼做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期中后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彩英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6.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7.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出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8.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9.避难层楼板宜采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10.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宜设隔热层。
11.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2.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低于1.5h,照度不应低于3.0lx。
二、避难间
3层级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时,可不设置避难间。
供失能老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楼层的病房楼层和结晶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病房楼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设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面积不应小于1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
2.避难间兼做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滨安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避难间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7.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意见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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