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景描述
2013年投入使用的某交通枢纽控制中心办公楼,地上共5层,建筑高度为22m,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了建筑消防设施。该办公楼内弱电机房采用柜式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进行保护,无管网灭火装置电磁阀的额定电压为24V,额定电流为1.5A,在弱电机房门口设置一台气体灭火控制盘,对该防护区进行联动控制并启动无管网灭火装置电磁阀。办公楼四层控制大厅、五层通信室设置一套组合分配式七氟丙烷全淹没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站设置在距防护区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因系统防护的控制大厅空间容积过大,故设计时采用3套管网同时喷洒灭火剂的方式进行防护。组合分配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见表2-34-1,组合分配系统中的储存容器与管网的连接示意图如图2-34-1所示。
维保单位承接该项目的维保工作后,拟对该项目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其中对气体灭火系统部分的检查情况如下:
(1)对各防护区灭火系统的设置、管网、喷头进行检查,与原设计一致。
(2)对系统组件和储存容器及无管网灭火装置检查时的部分照片如图2-34-2、图2-34-3、图2-34-4所示。
(3)对弱电机房进行模拟启动试验时,将启动电磁阀与钢瓶瓶头阀分离,模拟火灾后30s,气体灭火控制盘发出启动信号,现场检查发现有启动电磁阀未动作,对灭火控制盘及连接线路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二、分析要点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气体灭火系统日常检查的内容。
(2)气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的内容。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依据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503-2004)。
(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
(二)关键知识点
1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检查
(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2)消防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3)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3)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检查内容:
1)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外观、工作状态。
2)钢瓶间环境,气体瓶组或储罐外观,检漏装置外观及运行状况。
3)容器阀、选择法、驱动装置等组件外观。
4)紧急启/停按钮外观,喷嘴外观,防护区状况。
5)预制灭火装置外观、设置位置、控制装置外观及运行状况。
6)放气指示灯及报警器外观。
7)低压二氧化碳系统制冷装置、控制装置、安全阀等组件外观、运行状况。
2.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1)气体灭火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永久储存。
1)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系统各自流程图和操作规程。
3)系统维护检查记录表。
4)值班员守则和运行日志。
(2)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3)应按检查类别的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4)用于联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执行。
(5)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6)每月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灭火剂储存器及容器阀、单向阀、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性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③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7)每季度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性、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重新对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8)每年应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启动试验,并应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9)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后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规定,气体灭火系统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项目及内容间表3-34-2.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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