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的要求,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好防腐处理。
2 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 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DN (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50 |
最大间距(m) | 1.5 | 1.8 | 2.1 | 2.4 | 2.7 | 3.0 | 3.4 | 3.7 | 4.3 | 5.2 |
2 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3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4.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 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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