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考点汇总

第一节 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安全疏散基本参数主要包括人员密度计算、疏散宽度指标、疏散距离指标等。

一、人员密度计算

(一)办公建筑

人员密度可按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为4㎡,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为6㎡,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为5㎡。有会议桌的会议室不小于1.8㎡,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

注意:2020年实行新规范《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的规定入选: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6㎡,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6㎡,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7㎡;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00㎡,无会议桌的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0㎡。

456为老规范,667为新规范。书本上尚未更新写的是旧规范。但也不用太在意这个问题,考试的时候根据题意和选项推测出题者想考哪个数据即可。

(二)商场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下表规定的人员密度进行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中规定值的30%确定。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

(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计算。

(四)餐饮场所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的面积比应符合: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的餐厨比宜为1:1.0。

(五)有固定桌位的场所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其他有固定作为的场所的疏散人数可按其实际作为数的1.1倍计算。

(六)展览厅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的人员密度以不宜小于0.75人/㎡计算。

二、疏散宽度指标

(一)百人宽度指标

百人宽度指标是每100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

一般情况下,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时间控制在2.0min,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时间控制在1.5min。

安全疏散考点汇总

(二)疏散宽度

1.厂房的疏散宽度

厂房门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9m,疏散走到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1m。厂房的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总净宽应根据疏散人数,按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应按盖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每100人净宽指标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每100人净宽指标

2.公共建筑的疏散宽度

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高层公共建筑内按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净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高层公共建筑内按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净宽
高层公共建筑内按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疏散净宽

3.体育馆的疏散宽度

体育馆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
体育馆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

4.剧场、电影院、礼堂的疏散宽度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m/100人)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m/100人)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0.8m。

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加一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5.木结构建筑的疏散款单

木结构建筑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
木结构建筑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

6.其他公共建筑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纵宽度,应按下表计算确定。

其他公共建筑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宽度
其他公共建筑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宽度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楼层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场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当建筑物使用人数不多,其安全出口的宽度经计算确定的数值又很小时,为便于人员疏散,首层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应满足以下最小宽度的要求。

(1)公共建筑内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净宽不要买好小于0.9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侧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不应小于1.0m。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不应小于3.0m。

三、疏散距离指标

安全疏散距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房间内最远点道房门的疏散距离;二是从房门道疏散楼梯间或外部出口的距离。

(一)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

厂房内任一点道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对于丁、戊类生产,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时,其疏散距离可以不受限制。

厂房内的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厂房内的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二)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当建筑的外廊敞开时,其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建筑内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表增加25%。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上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减少2m。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且采用两侧隔墙满足1.00h耐火极限要求的疏散走道连接楼梯间与直通室外的门。

(3)房间内任一点至该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上表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三)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1)设置敞开式外廊的建筑,开向该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可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未封闭的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减少5m;当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减少2m。

(3)住宅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

(4)跃廊式住宅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四)木结构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木结构民用建筑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木结构民用建筑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单位:m

木结构工业建筑中的丁、戊类厂房内任意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50m和60m。

第二节 安全出口与疏散门

一、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一)疏散楼梯

1.平面布置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以便为人们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线路。

(2)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

(3)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2.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高层建筑疏散楼梯宜通至平屋顶。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2)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

(二)疏散门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甲、乙类生产车间除外)。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门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当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小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5)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疏散门应为腿闩式外开门。

(6)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三)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借用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的30%。同时,整层的疏散宽度满足该层所有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

2.一个安全出口的设置条件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下表规定的2、3层建筑。

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3)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置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五)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楼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六)厂房、仓库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厂房、仓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25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6)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7)地下、半地下仓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二、疏散门

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或室外的门。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

(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并应符合双向疏散的要求。

(2)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0.9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1.4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或房间。

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

剧场、电影院、礼堂的疏散出口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出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第三节 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一、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设置要求如下:

1.走道应简洁,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

2.在2.0m高度内部设置管道、门垛等凸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

4.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
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

5.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二、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是指采用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避难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的不同方向;当走道仅与1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关闭和消防专线电话。

第四节 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一、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计量表;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不应小于0.9m,倾斜角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不小于0.9m、倾斜角不大于60°的金属梯。

8.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9.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面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m的高处设置。

10.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公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完全分隔,并应有明显标志。

二、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是5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常用的基本形式。该楼梯的典型特征是楼梯与走廊或大厅直接相通,未进行分隔,在发生火灾时不能阻挡烟气进入,而且节能成为火灾烟气向其他楼层蔓延的主要通道。

三、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一)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医疗建筑、旅馆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室内疏散楼梯不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二)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一级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四、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通向前室、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进入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烟设施,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

(一)防烟楼梯间的类型

1.带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2.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

(1)利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在平面布置时,设靠外墙的前室,并在外墙上设有开启面积不小于2㎡的窗户,平时可以是关闭状态,但发生火灾时应全部开启。由走道进入前室和由前室进入楼梯间的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平时及火灾时乙级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2)采用机械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位于建筑物的内部,为防止火灾时烟气侵入,采用机械加压方式进行防烟。加压方式由分别对楼梯间和前室加压、仅对楼梯间加压以及仅对前室或何用前室加压等不同方式。

(二)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4.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5.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6.采用剪刀楼梯间的高层公共建筑。

(三)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设施。

2.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和前室的出入口、楼梯间和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7.建筑高度大于32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m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五、室外疏散楼梯

在建筑的外墙上设置全部敞开的室外楼梯,不易受烟火的威胁,防烟效果和经济性都较好。

(一)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室外楼梯可作为替代建筑内设置的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

(二)室外楼梯的构造要求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占用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m高处设置。

六、剪刀楼梯

剪刀楼梯又称叠合楼梯或楼梯,是在同一个楼梯间内设置了一对既相互交叉又相互隔绝的疏散楼梯。剪刀楼梯在每个楼层之间的梯段一般为单跑梯段。剪刀楼梯的特点是:同一个楼梯间设有两部疏散楼梯,并构成两个出口,有利于在较为狭窄的空间内组织双向疏散。

住宅单元和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或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1)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烟功能,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并分别设置前室。

(2)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道的功能,其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3)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第五节 避难层(间)

一、避难层

封闭式避难层周围设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外墙、楼板),前室设有独立的空调和防烟排烟系统,如在外墙上开设窗口时,应采用防火窗。

(一)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

1.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面积指标。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宜按5人/㎡计算。

(二)避难层的设置数量

从首层道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三)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

1.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

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在设计时应注意的是,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 ,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

1)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树冠应集中布置,并采用防火墙与避难区分隔。

2)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3)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四)避难层的安全疏散

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同时,上、下层楼梯间不能相互贯通,减弱了楼梯间的烟囱效应。楼梯间的门宜向避难层开启,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避难层应设置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5h,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普通电梯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

(五)通风与防烟排烟系统

避难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外窗,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当不具备自然通风防烟的条件时,在设置外窗的同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

(六)灭火设施

避难层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七)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设备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二、避难间

(一)设置部位

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

高层病房应在二层及以上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二)设置要求

1.设在高层病房楼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确定。设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的前室。

2.避难间兼做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外窗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意见房间靠外墙设置,兵营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第六节 逃生疏散辅助设施

一、避难袋

避难袋的构造有3层:最外层由比例纤维制成,可耐800℃高温;中间层为弹性制动层,束缚下滑的人体和控制下滑的速度;内层张力大而柔软,使人体以舒适的速度向下滑降。

二、缓降器

缓降器是高层建筑的下滑自救器具,操作简单、下滑平稳。消防救援人员可利用缓降器带着一人滑至地面。可由地面人员控制安全降至地面。缓降器瞎换速度0.16~1.5m/s。

三、避难滑梯

六、简易防毒面具

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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