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需局部连通时可用防火隔间进行连通,防火隔间的设置要求如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版>)规定:
6.4.13 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
1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²;
2、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m;
4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本站除声明原创之外均来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消防常识,如有倾权,联系删除。发布者:就爱消防网,本文地址:https://ixiaofang.com/6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