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维护管理
9.0.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应制定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G填写。
9.0.2 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防烟、排烟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9.0.3 每季度应对防烟、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启动试验及供电线路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7.2.3条~第7.2.5条的规定。
9.0.4 每半年应对全部排烟防火阀、送风阀或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进行自动和手动启动试验一次,检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7.2.1条、第7.2.2条的规定。
9.0.5 每年应对全部防烟、排烟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和性能检测,其联动功能和性能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7.3节和第8.2.5条~第8.2.7条的规定。
9.0.6 排烟窗的温控释放装置、排烟防火阀的易熔片应有10%的备用件,且不少于10只。
9.0.7 当防烟排烟系统采用无机玻璃钢风管时,应每年对该风管质量检查,检查面积应不少于风管面积的30%;风管表面应光洁、无明显泛霜、结露和分层现象。
【条文说明】
9 维护管理
9.0.1 维护管理工作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工作的落实。本条明确了日常维护管理要做的工作,应按本标准附录G的要求进行。
9.0.2 维护管理人员承担了系统可靠运行的职责,只有熟悉和掌握防排烟系统原理、性能操作流程的专业人员才能正确管理、操作、检测等。因此承担这项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0.3 防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是防排烟的关键设备,每季度应定期进行动作、功能检测,保证发生火灾时的正常启动、运行,发挥作用。
9.0.4 防火阀、防排烟阀门是系统中的功能部件,应使每个阀门任何时候都处于正常状态。由于阀门安装后不经常动作,因此规定每半年对系统内的所有阀门进行一次自动和手动启动试验,以检测其动作的可靠性。
9.0.5 系统安装一定时间后,有些设备、部件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可能会发生变化。为保证系统达到当初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联动试验及性能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整个防烟、排烟系统的使用功能可靠,在火灾发生时能真正起到作用。但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实验属于大型检测,耗费人力物力巨大,综合系统整体失效概率等因素考虑,规定为一年至少一次联动测试。
9.0.6 温控释放装置和易熔片属于易耗品,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件,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9.0.7 无机玻璃钢材质易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可能会发生变化。为保证系统达到当初设计要求,规定每年对风管质量进行检查,以便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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