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有的类里面又进行了项的分类,各位考生要理解并记忆,下面列出葛磊的特征并举例说明。
一、甲类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例如:汽油、乙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乙酸甲酯、硝酸乙酯、丙酮、丙烯、酒精度数为38°及以上的白酒。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例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烯、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3.常温下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例如:硝化棉、消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例如: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氢化钠、四氢化锂铝。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例如:氯酸钾、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爆炸或燃烧的物质。例如:赤磷、五硫化二磷、三硫化二磷。
二、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小于等于60°的液体。例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爆炸下限大于10%的气体。例如:氨气、一氧化碳。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例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例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消化纤维漆布,消化纤维色片。
5.助燃气体。例如:氧气、氟气、液氯。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质。例如:漆布、油绸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
三、丙类
1.闪点≥60℃的液体。例如:柴油、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糖醛、白兰地成品库。
2.可燃固体。例如: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麻、丝、毛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粒径大于等于2mm的工业成型硫磺,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 房已录入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四、丁类(难燃烧物品)。例如: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五、戊类(不燃烧物品)。例如:搪瓷制品、陶瓷制品、钢材、铝材、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水泥、石头、膨胀珍珠岩,石膏及其无纸制品。
★ ★ ★ 重要提示 ★ ★ ★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确定。
2.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体本身的1/4,或可燃包装的体积大于物品本身的体积1/2时,应按丙类确定。陶瓷制品仓库,制品可燃包装与制品本身重量比为1:3,为丙类火灾危险性;玻璃制品仓库可燃包装与制品本身体积比为3:5,为丙类火灾危险性;水泥刨花板制品仓库为丁类火灾危险性;硅酸铝纤维制品仓库为戊类火灾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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