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程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监控中心应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 3 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2 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20s。
3 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应大于 3s。
4 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 2h,并能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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