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景描述
某大型商业综合体(见图3-41-1),地上5层,地下2层,采用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建筑高度为29.85m,建筑面积为357898㎡,其中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为332353.5㎡,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5544.5㎡。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
此外,商业综合体内部分区域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关于防火分区和疏散距离的规定,但通过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采取了相应措施满足了项目的消防安全要求,相关设计结论也通过了有关专家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本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检查直接判定项目。其中,在建筑防火级安全疏散方面包括总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室内外装修、燃气电气防火、救援条件与设施、重点部位等内容;在消防设施方面主要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灭火器、消防分隔设施等内容;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包括消防手续合法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与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中心)的管理、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与危险品管理、志愿消防队等内容。
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商业综合体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现状较好,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消防安全隐患较少。主要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在各个商铺中,应加强对商铺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及疏散设施的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商铺营业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改善商铺的消防安全现状。
在建筑防火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包括安全出口锁闭或堵塞(见图3-41-2),疏散指示标志倍遮挡,疏散门故障,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数量不足,发光标志工作异常,部分防火卷帘下方对方餐桌、广告牌、垃圾箱等物品等。
在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包括多个室内消火栓故障,灭火器设置数量不足,部分洒水喷头故障或安装不合理(见图3-41-3),防排烟系统功能故障等。室内消火栓对于扑灭和控制初期火灾乃至消防队员的内攻灭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评估工作中未对所有室内消火栓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就抽查到3个无法正常使用的消火栓,故障比例较高。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水平较高,单页存在消防宣传不足、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效果和存在问题的总结不及时等问题。
此外,还重点对本案例性能化防火设计要求与现状进行了对比检查。结果发现,按照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案要求,需要在店铺与走道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玻璃分隔,并在店铺内侧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精品店、辅助用房等开向走道的门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但实际发现部分边墙型喷头故障,喷头被招牌、电视等遮挡(见图3-41-4),无法有效保护防火玻璃,且部分店铺通向走道的门不能自动关闭。
针对消防安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1)对于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室外楼梯、室内封闭楼梯间被堵塞的问题,建议对现有杂物进行清理,并加强存查、检查力度,对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进行彻底排查,保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严禁封闭,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合格的防火门。对于需要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迅速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
(3)对商业店铺的防火分隔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性能化防火设计要求采用防火玻璃加窗喷喷头保护,并应保证精品店、辅助用房等开向走道的门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
(4)建议对建筑内的疏散指示标志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5)建议对室内消火栓进行全面检查,将遮挡消火栓的货物移开,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保证消火栓的正常开启和使用。
(6)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应拆除不必要的集热挡水板;由于吊顶通透面积比例较小,应将喷头设置在镂空吊顶下方;更换倍装饰漆或涂料涂覆的喷头。
(7)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商业综合体的特点,在消防宣传日、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多重形式的对内、对外消防宣传活动,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设置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三要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同时,建议增加消防安全广播和消防公益广告视频。
二、分析要点
(1)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建筑防火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2)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消防设施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3)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4)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和建议的提出。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建筑防火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1.建筑消防的合法性
依法需要进行消防验收的建筑物或场所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文件;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筑物或场所,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或经抽查合格的文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法律文件。
2.建筑物防火间距
与相邻建筑的间距,U形或山形等建筑两翼之间的距离,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码头等特殊建筑物与周围居住区、公共设施、厂矿企业的距离,以及其场区内部建筑物、设施相互之间的距离。
3.消防车道
建筑物消防车道设置情况;高层建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的消防车道,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救援窗口;工厂、仓库区及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设置的消防车道;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的设置、消防车道及取水口;消防车道的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情况。
4.防火防烟分区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面积;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防火分区开口部位的分隔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核查擅自变更防火分区的情况,变更后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挡烟垂壁的设置情况。
5.重点部位
(1)消防控制室: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的耐火等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该设置防火阀,疏散门的设置情况。
(2)消防水泵房: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的耐火等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设置楼层及室内地面与室外入口地坪高差,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设置情况。消防水泵房设置防止水淹的措施,消防水泵房通风设施和防火封堵情况。
(3)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等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贴邻民用建筑布置的锅炉房,所贴邻建筑的防火分隔情况,以及贴邻部位的使用功能是否为人员密集场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相邻部位的使用功能是否为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锅炉房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储油间的储量、设置位置及分隔情况;是否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1)安全出口:检查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出口之间的距离,检查安全出口的疏散门设置形式、开启方向、逃生门锁装置。
(2)疏散门:疏散门的数量、门之间的间距、开启方向和畅通性等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检查疏散门的形式和有效宽度。
(3)疏散距离:观众厅、多功能厅、营业厅等敞开空间的疏散距离,其他房间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之间的距离,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
(4)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位置、数量情况,楼梯构造及防火分隔构件,管道穿越情况及装修材料的情况。
(5)疏散走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形式、围护结构的完整性、走道宽度、长度及走道畅通性等情况。
(6)避难层(间)、避难走道、下沉式广场:避难层(间)设置的楼层高度、间距、数量、可供避难的净面积、疏散楼梯、外窗和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避难走道设置位置、设置形式、防烟前室、直通地面的出口数量、走道净宽、装修材料、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下沉式广场的敞开空间净面积、开口间距、疏散楼梯、防风雨棚等情况。
(7)消防电梯及前室:首层的消防电梯前室或扩大前室至室外的出口距离,消防电梯每层的停靠情况,轿厢内装修材料,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的防火分隔情况。
7.防火构造
(1)防火墙和防火隔墙:防火墙、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等防火隔墙的做法,防火墙、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等防火隔墙的完全分隔情况,防火墙、防火隔墙的管道穿越鞥开口部位的防火封堵情况。
(2)建筑竖井:电梯井设置情况,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的设置情况,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的防火封堵情况;管道井的检查门的设置情况。
(3)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设置位置、耐火性能等情况;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开闭状态。
8.通风系统
(1)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排风系统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情况,排风设备设置楼层的位置情况;通风管材质、绝热材料及敷设情况,通风系统防火阀的设置情况,通风机房的设置情况。
(2)通风空调系统防爆: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循环使用情况;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通风设施,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是否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的情况。
9.建筑防爆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仓库)的布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仓库)的布置情况及结构形式,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的设置楼层位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的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设置情况。
(2)泄压设施:厂房(仓库)泄压设施设置情况,检查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与相邻厂房连通处的封堵情况,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粉尘的厂房的屋顶、地面、墙面处理情况。
10.应急照明
除住宅建筑外,民用防火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疏散照明设施位置;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及照度情况。
(二)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消防设施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1.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现场确认消防设施的系统种类,统计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
2.消防供配电
(1)供配电负荷:不同等级供电负荷的电源设置;采用备用电源时,供电时间和容量应该满足各消防用电设备设计火灾延续时间最长者的要求。
(2)消防配电: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消防用电设备应在各自最末一级电箱处设置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等。
4.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积、水位显示装置、消防水池水位应正常;消防水池补水设施应正常,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2)消防水箱:消防水箱容积、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消防水箱水位应正常;消防水箱补水措施应正常,消防水箱出水阀门应常开并有明显标志,出水管的止回阀应关闭严密。
(3)稳压泵气压水罐和稳压泵控制柜:稳压泵控制柜应有双电源供电,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并应处于自动状态;稳压泵启动、停止运行应正常,电接点压力表压力设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网压力显示应正常;稳压泵进、出水管的止回阀应关闭严密。
(4)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急照明灯,消防水泵房有明显标志;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进出口阀门应常开,启闭标志牌正确,消防水泵的进出口应设压力表,显示正常;消防水泵及消防管道安装应牢固,无锈蚀。
(5)消防水泵控制柜: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消防水泵控制柜应有双电源供电,应处于自动状态,指示灯显示正常;手动启停消防水泵主泵和备用泵,应运行平稳;主、备消防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启动消防泵。
(6)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规格、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接合器应设表明用途的明显标志;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组件应完整,无锈蚀;寒冷地区房东措施应完好。
5.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消火栓规格、数量和设置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和埋压;消火栓安装应牢固,组件完整,开关灵活,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消火栓压力符合规范要求。
(2)室内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箱安装应牢固,应有明显标志,箱内组件齐全,箱门开关灵活;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消火栓栓口的安装位置应能宝恒水带与栓口连接方便,安装高度、栓口朝向符合规范要求。
(3)消火栓系统功能:静水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动压试验应符合相关要求,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等信号应直接自动启动,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能接收其反馈信号。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预作用系统功能、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系统)功能等。
7.泡沫灭火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泡沫消防泵站和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管道、泡沫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功能等。
8.气体灭火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防护区、储瓶间、灭火剂储存装置、系统组件(驱动装置、流动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单向阀、喷头)、气体灭火系统功能等。
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风机控制柜、机械加压送风机、送风道、送风阀(口)、系统功能检查等内容。
10.机械排烟系统
(1)机械排烟风机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应双电源供电,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2)排烟风机:铭牌清晰,并由注明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现场、远程启停正常,启动运转平稳,旋转方向正确,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排烟风机的工作状态。
(3)排烟道:风机和排烟道的软连接应严密完整,排烟道无破损、变性、锈蚀。
(4)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应安装牢固;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排烟阀、 排烟防火阀、防火阀、电动排烟窗开启与复位操作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除常开的阀(口)外,现场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5)系统功能检查:机械排烟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相应区域的排烟阀、排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当任一排烟口(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排烟口的风速、排烟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11.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安装牢固、无遮挡,指示方向明显、清晰;安装出口标志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状态灯应正常,地面中心照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扩音机、扬声器及系统功能应正常。
13.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等应设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以直通方式呼叫;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通话音质清晰;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专职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14.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门:组件及标识齐全完好,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防火门应能自动闭合,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关闭,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设置在疏散通道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2)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组件及标识齐全完好,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及温控释放功能应正常,关闭应严密;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另外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卷帘应继续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确认后,应直接下降至地面,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3)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和复位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电动防火阀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15.消防电梯
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再能在轿厢内控制;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应正常;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s;联动控制的消防电梯有消防控制设备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回落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16.灭火器
每个计算单元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要求;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的摆放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和报废年限内,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应与铭牌标示一致;灭火器铭牌或灭火器维修合格证应清晰、无残缺;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锈蚀和凹凸等损伤,手柄、插销、铅封、压力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无松动、脱落或损伤;喷射软管应完好,无龟裂;喷嘴无堵塞;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范围内。
(三)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中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包括消防工作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站归口管理部门等内容。
2.消防安全制度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3.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
(1)防火检查: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情况(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查的内容、工作记录、人员签字等,防火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和整改情况。
(2)防火巡查:单位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情况(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至少每2h巡查一次,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的内容、工作记录、人员签字等,防火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和整改情况。
(3)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处置程序制定情况(包括对火灾隐患的认定、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整改资金落实等),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相应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有关档案资料的建立、更新和归档情况。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1次,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转恩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和影像资料建档情况。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有无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有无锁闭、封堵等现象;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建筑外窗、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
6.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消防控制设备故障处置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相应技能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应急掌握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规程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等工作记录的填写、更新、归档情况。
7.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的确定,以及安装操作规程的制订情况;用火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审批、记录及有关材料的填写、更新和归档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针对不同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制订相应的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将内部火灾、爆炸危险源所在区域、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值守、巡查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出入库等级、使用等情况。
9.专职和志愿消防队
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建立并落实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定期例会、业务培训、训练演练、队员考核等制度;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和装备器材配备, 以及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情况;与附近消防救援、专职、志愿消防队联动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专职消防队定期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训练和演练情况。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预案制订及定期修订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制度的落实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影像资料等更新和归档情况。
(四)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和建议的提出
消防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内容设定不同的权重,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评分,最终给出对象的消防安全评估得分、量化等级以及评估结论,并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建议和火灾风险控制措施。火灾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风险消除
是指消防能够引起火灾的要素,也是控制风险最有效的方法。由于空气无处不在,因此主要可行的措施是消除火源和可燃物。如不在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电焊作业时清除附近的可燃物等。
2.风险减少
在建筑的使用过程中,为了煎炒火灾风险,需要采取降低可燃物的存放数量或者安排适当人员看管等措施。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与他人共同分担可能面对的风险。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转移并不能消除或降低其面临的风险,但是对于建筑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通过风险转移可以降低其面临的风险。
对在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对象的实际特点,从提高对象防火安全性能和控制火灾危险源的角度出发,提出改进措施。
四、注意事项
影响项目消防安全现状的因素很多,可以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在小地方安全评估指标体系中应逐步突出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重视评估过程中对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
此外,在对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方面进行评估时,应该做好与现行技术规范的衔接。对于建成时间较久的项目,可能遇到指标参数与现行技术规范不一致的情况,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量参照现行技术规范,提出改进项目消防安全水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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