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原GA 835-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835—200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Oil evacuation and nitrogen injection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for oil-immersed power transformer
2009-06-04发布        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和第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附录A至附录Q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常州苏源华电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保定天威卓创电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电电力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田亮、刘连喜、李习民、高云升、盛彦锋、杨国富、吴建鑫、范会、陈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式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及其氮气瓶组、氮气释放阀、排油阀、断流阀、减压装置、消防控制柜、火灾探测装置、油气隔离装置等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保护油浸电抗器等设备的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26 一般压力表
GB 5009 钢质无缝气瓶
GB/T 8979 纯氮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8428 自动灭火系统用玻璃球
GA 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JB/T 9773 电接点压力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oil evacuation and nitrogen injection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具有自动探测变压器火灾,可自动(或手动)启动,控制排油阀开启排油泄压,同时断流阀能有效阻止储油柜至油箱的油路,并控制氮气释放阀开启向变压器内注入氮气的灭火装置。装置通常由消防控制柜、消防柜、断流阀、火灾探测装置和排油注氮管路等组成。
3.2 消防控制柜 fire control cabinet
能接收到气体继电器、火灾探测装置等信号,控制消防柜内相应部件动作,显示灭火装置的各种状态并能报警的电气柜。
3.3 消防柜 fire prevention cabinet
贮存氮气并控制氮气释放、排油泄压的执行装置。通常由具有氮气贮存、氮气减压、氮气释放、流量控制、油气隔离、排油等功能部件组成。
3.4 氮气释放阀 nitrogen discharge valve
接受到消防控制柜的启动信号后动作并能释放氮气的阀门。
3.5 贮存压力 storage pressure
贮存容器内按要求灌装氮气后,在20℃环境中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3.6 最大工作压力 maximum working pressure
贮存容器内按要求灌装氮气后,在装置最高使用温度下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3.7 最小工作压力 minimum working pressure
贮存容器内按要求灌装氮气后,在装置最低使用温度下容器内的平衡压力。
3.8 驱动器 actuator
安装在氮气释放阀、排油阀等部件上,驱动其动作的装置。
3.9 排油阀 oil draining valve
安装在排油管路上进行排油泄压的快开型阀门。
3.10 断流阀 shutter
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变压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切断自储油柜的油流向变压器油箱的阀门。
3.11 油气隔离装置 oil-nitrogen isolation unit
用于隔离变压器油与氮气的密封装置。与氮气流动方向一致称为油气隔离装置的正向;反之称为油气隔离装置的反向。
3.12 排气组件 elimination unit
正常工作情况下,用以排泄泄漏的氮气,防止泄漏氮气误入变压器油箱的组件。
3.13 注氮强度 nitrogen injection rate
在变压器油箱排油口下沿水平截面上,油箱单位面积的注氮流量,L/(s·㎡)。

4 型号编制


    编制方法如下:

编制方法

示例:BPZM-45×2-Ⅱ表示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消防柜使用温度范围为-40℃~+60℃,氮气瓶容积45L,氮气瓶个数2个。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原GA 835-2009)

5 要求


5.1 工作环境要求

5.1.1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分为:
a)消防柜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分为如下两档:
Ⅰ档:-20℃~+60℃;
Ⅱ档:-40℃~+60℃;
b)消防控制柜中工作环境温度范围:0℃~+50℃。
5.1.2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40℃时相对湿度不大于85%。
5.1.3 当工作环境温度范围超出5.1.1规定范围时,应在灭火装置的明显处标出,下述相关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此范围做相应调整。
当工作环境相对湿度超出5.1.2规定范围时,消防柜中应设置除湿装置。

5.2 装置

5.2.1 构成
装置由消防柜、消防控制柜、火灾探测装置、断流阀及与之配套的管路管件组成。
5.2.2 结构要求
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5.2.3 电源
装置的电源应采用一级负荷作为供电电源,也可采用直流220V(或110V)、交流220V或UPS电源作为供电电源。
5.2.4 铭牌和标识
装置应设永久性铭牌且应设置在装置的明显部位,铭牌上应标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或商标、执行标准代号和生产日期。
装置应设置标识,标识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工作温度范围、保护变压器的最大容量,瓶组贮存压力、装置操作示意图或文字操作说明。
5.2.5 模拟灭火性能
5.2.5.1 自动灭火模拟性能
按6.2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的相应指示灯及各部件的动作状态应能准确显示。
5.2.5.2 手动灭火模拟性能
按6.2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的相应指示灯及各部件的动作状态应能准确显示。
5.2.6 灭火性能
按6.29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装置从氮气注入试验模型开始至明火熄灭的时间应不大于60s。减压装置下游压力降至油气隔离装置关闭(或0.25MPa,取二者之间的较大值)的注氮时间应不小于10 min。

5.3 消防柜

5.3.1 组成
    消防柜包括柜体、氮气瓶组、氮气释放阀、压力显示器、减压装置、排油阀及与之配套的管路管件等。
5.3.2 外观
5.3.2.1 外观应美观,漆膜应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的磕碰、锈迹、污物、机械损伤等缺陷。
5.3.2.2 外表面颜色应为红色。内部各零部件应有防腐蚀处理。
5.3.2.3 电镀件镀层应无剥落、划痕等缺陷。
5.3.2.4 操作件应固定牢固,布线整齐、合理。
5.3.3 动作程序
    消防柜接收到消防控制柜发出的启动信号后启动排油阀排油,延时一定时间后再打开氮气释放阀,向变压器油箱内注入氮气。
5.3.4 排油管路密封性能
    按6.3.4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密性试验,消防柜排油管路应无渗漏。
    试验压力为0.15MPa,压力保持时间5 min。
5.3.5 接地要求
    消防柜应设有接地点,并有明显的接地标识。
5.3.6 绝缘要求
    消防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3.7 耐电压要求
    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消防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3.8 氮气瓶组
5.3.8.1 一般要求
    氮气释放阀安装在氮气贮存容器上的装置,氮气瓶组(以下简称“瓶组”)应包括如下部件:氮气贮存容器、氮气释放阀、压力显示器及安全泄放装置等。
    氮气释放阀安装在减压装置下游的装置,瓶组应包括如下部件:氮气贮存容器、安全泄放装置、减压装置、压力显示器、氮气释放阀及与之配套的连接管路等。
5.3.8.2 贮存压力
    瓶组贮存压力应不低于生产单位的公布值。
5.3.8.3 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瓶组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8.4 抗振要求
    按6.7.1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瓶组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瓶组内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试验后启动氮气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5.3.8.5 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瓶组内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试验后启动氮气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5.3.8.6 安全泄放装置
    瓶组上应具有安全泄放装置,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25倍最大工作压力,但不大于1.5倍最大工作压力的95%。泄压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的(1±5%)倍。
5.3.8.7 氮气要求
    瓶组内充装的氮气含水量应符合GB/T 8979中合格品的规定。
5.3.8.8 氮气贮存容器
    在最高使用温度条件下,贮存容器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大于容器内氮气的压力。
    贮存氮气的容器应采用钢质无缝容器,其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
5.3.9 氮气释放阀
5.3.9.1 材料
    氮气释放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耐贮存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
5.3.9.2 工作压力
    安装在氮气贮存容器上的氮气释放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最大工作压力。
    安装在减压装置下游的氮气释放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减压后的最大压力。
5.3.9.3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氮气释放阀及其附件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9.4 密封要求
按6.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氮气释放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氮气释放阀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过每分钟20个。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9.5 超压要求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氮气释放阀及其附件不应有破裂现象。
    试验压力为3倍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9.6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氮气释放阀及其辅助的控制驱动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氮气释放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3.9.4的规定。
5.3.9.7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氮气释放阀及其附件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氮气释放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3.9.4的规定,按5.3.9.6的规定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时,氮气释放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3.10 驱动器
    驱动器应符合 GA 61-2002中5.1~5.7的要求。
5.3.11 减压装置
5.3.11.1 减压阀
5.3.11.1.1 壳体强度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应有渗漏现象。
5.3.11.1.2 密封性能
    按6.3.3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试验过程中减压阀应无泄漏。
5.3.11.1.3 调压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调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减压阀应灵敏,无卡阻和异常振动现象。
5.3.11.1.4 流量性能
    按6.14规定的方法进行流量性能试验,在稳定流态下,保持进口压力不变,测得出口压力与流量的数值与生产单位公布的数值偏差不应超过±10%。
5.3.11.2 减压孔板组件
5.3.11.2.1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减压孔板组件应无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1.2.2 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减压孔板组件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1.2.3 减压性能
    按6.15规定的方法,减压孔板在规定的流量范围内测出的减压特性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大于公布值的10%。
5.3.12 流量调节阀
5.3.12.1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流量调节阀应无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2.2 密封要求
    按6.3.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流量调节阀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2.3 流量调节性能
    按6.2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调节流量调节阀的出口流量,出口流量应不小于生产单位设定流量值。
5.3.13 排气组件
5.3.13.1 一般要求
    装置应设置能够排出充氮管路内泄漏氮气的排气组件。
5.3.13.2 阻尼孔式排气组件
    采用阻尼孔作为排气组件时,装置进行排油注氮的过程中,阻尼孔泄漏的氮气量不应大于氮气总量的3%。
5.3.13.3 机械式排气组件
5.3.13.3.1 关闭压力
    排气组件关闭压力应不大于0.5倍油气隔离装置动作压力。
5.3.13.3.2 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排气组件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3.3.3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排气组件应无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3.3.4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5.2.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排气组件动作应灵活、准确,无故障和结构损坏。
    试验后,排气组件的关闭压力和密封性能应分别符合5.3.13.3.1和5.3.13.3.2的要求。
5.3.13.4 电磁(电动)式排气组件
5.3.13.4.1 动作要求
    排气组件应能保证在氮气释放阀动作之前处于关闭状态。
5.3.13.4.2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排气组件应无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3.4.3 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排气组件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油气隔离装置动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3.4.4 绝缘要求
    按6.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正常大气条件下,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5.3.13.4.5 耐电压要求
    电磁(电动)型排气组件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3.13.4.6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5.2.2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排气组件动作应灵活、准确,无故障和结构损坏。试验后,排气组件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3.13.4.3的要求。
5.3.14 油气隔离装置
5.3.14.1 动作压力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压力试验,油气隔离装置动作压力不应超过0.5倍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压力。在动作压力下油气隔离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5.3.14.2 正向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油气隔离装置应无气泡泄漏现象。
    试验压力为0.9倍动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2h。
5.3.14.3 反向密封性要求
    按6.3.4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密性试验,油气隔离装置应无渗漏现象。
    试验压力为0.9倍动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2h。
5.3.14.4 耐25#变压器油性能
    按6.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油气隔离装置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进行动作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5.3.14.1~5.3.14.3的规定。
5.3.15 排油阀
5.3.15.1 开启时间
    排油阀从接到启动信号至完全开启的时间应不大于3s。
5.3.15.2 密封性能
    按6.3.4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密性试验,排油阀应无渗漏。
    试验压力为0.15MPa,压力保持时间5min。
5.3.15.3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5.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排油阀的动作应灵活、可靠,无故障和结构损坏。
5.3.15.4 耐25#变压器油性能
    按6.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排油阀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5.3.15.2的规定。
5.3.16 检修阀
5.3.16.1 开闭标识
    检修阀上应明显标识出阀门的开闭方向及开闭位置。
5.3.16.2 手动操作要求
    按6.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检修阀开闭操作力矩应不大于20N·m。
5.3.16.3 电气锁止功能
    排油管路上的检修阀处于关闭状态时,检修阀应能向消防控制柜提供检修状态的信号。消防控制柜接到消防启动信号后,应能禁止灭火装置启动实施排油注氮动作。
5.3.16.4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性试验,检修阀应无变形和损坏。
    试验压力为0.15MPa,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17 压力显示器
    5.3.17.1 消防柜中应具有监视氮气瓶内压力的压力显示器,当氮气瓶内压力低于设计压力时,该压力显示器应能将氮气瓶“欠压”故障信号传输给消防控制柜。
5.3.17.2 采用电接点压力表作为压力显示器的,电接点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6级,性能应符合JB /T9773的要求。
5.3.17.3 采用普通压力表作为压力显示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6级,性能应符合GB /T 1226的要求。
5.3.18 连接管
5.3.18.1 材料
    连接管宜采用高压软管,亦可采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连接管应选用耐使用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
5.3.18.2 工作压力
    减压装置之前连接管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装置最大工作压力:减压装置之后连接管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减压后的最大压力。
5.3.18.3 强度要求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连接管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18.4 密封要求
    按6.3.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连接管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3.18.5 非金属连接管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6.20规定的方法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非金属软管不应有裂纹等损坏。试验后非金属软管的强度和密封要求应满足5.3.18.3和5.3.18.4的规定。
    试验温度140℃,试验时间240h。

5.4 断流阀

5.4.1 一般要求
断流阀的通径应与变压器气体继电器的通径一致。
5.4.2 标志
在断流阀的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流动方向、公称通径、关闭流量。
5.4.3 动作流量要求
按6.19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流量试验,断流阀的动作流量不应大于生产单位公布值,并在此流量下能可靠输出闭合信号。
5.4.4 密封要求
按6.3.4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密封性试验,断流阀应无泄漏。
试验压力为0.15MPa,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4.5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5.4规定的方法进行断流阀的工作可靠性试验,断流阀的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能可靠输出闭合信号。
5.4.6 绝缘要求
正常大气条件下,信号输出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5.4.7 耐25#变压器油性能
按6.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断流阀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进行动作流量和密封性能试验,应符合5.4.3和5.4.4的规定。
5.4.8 手动复位操作
断流阀应具有手动复位操作机构,机构手动复位操作力矩应不大于5N·m。

5.5 消防控制柜

5.5.1 面板设置
消防控制柜面板应具有如下显示功能的指示灯或按钮:指示灯自检;消音;阀门(包括排油阀、氮气释放阀等)位置(或状态)指示;自动启动信号指示;气瓶压力报警信号指示等。
5.5.2 报警功能
消防控制柜同时接收到火灾探测装置和气体继电器传输的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执行排油注氮动作。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消防控制柜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65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消防控制柜应能对气瓶的欠压力状态进行报警。
5.5.3 控制功能
5.5.3.1 消防控制柜应有自动、手动启动和远程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消防控制柜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5.3.2 消防控制柜设置手动启动按键时,该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措施。
5.5.3.3 排油阀动作后,消防控制柜应具有延时启动氮气释放阀的功能,延时时间可以在2s~20s连续可调。
5.5.3.4 消防控制柜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5.5.4 绝缘要求
消防控制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5.5.5 耐电压要求
消防控制柜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
5.5.6 环境适应能力
5.5.6.1 耐高低温性能
消防控制柜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6.22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和最低工作温度各16h温度试验,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5.2和5.5.3的规定。
5.5.6.2 耐湿热性能
按6.2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消防控制柜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应能经受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24h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报警控制功能应符合5.5.2和5.5.3的规定。
5.5.6.3 抗振性能
按6.7.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消防控制柜及构成部件不应松动、变形或损坏。试验后消防控制柜的各项功能应正常无误。

5.6 火灾探测装置

5.6.1 一般要求
火灾探测装置可采用玻璃球型火灾探测装置和易熔合金型火灾探测装置。
5.6.2 玻璃球型火灾探测装置基本要求
玻璃球型火灾探测装置的玻璃球性能应符合GB 18428的要求。
5.6.3 动作温度
按6.25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温度试验,其动作温度不应超过下式规定的范围:
    X±(0.035X+0.62)

式中:
X——公称动作温度(由生产单位提供),单位为摄氏度(℃)。
5.6.4 热稳定性
火灾探测装置按6.2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6.5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火灾探测装置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火灾探测装置动作温度应符合5.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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