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消防车道
(一)环形消防车道
1.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50m,所以将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设定为不宜大于160m。
2.环形消防车道。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沿街的高层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路,可作为环形车道的一部分。
3.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项链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二)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对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积大、建筑长度长的建筑,如L形、U形、口形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横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三)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气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知识点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惊恐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2.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应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规模及当地消防车的实际参数。
3.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普通消防车为9m,登高车为12m,一些特种车辆为16~20m。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根据消防车辆的回转需要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的面积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5.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知识点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入口
1.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在高层建筑底边必须设置的消防车道和供消防车停靠、消防员登高操作和灭火救援的作业场地。
2.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小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距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5%。
4.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5.在地上建筑上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应按承载大型重系列消防车计算。
6.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驾控高压电线、树木、车库出入口等障碍,同时要避开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危险场所等的泄爆口。
7.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高和净宽均不应小于1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知识点四: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以下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②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2.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一台消防电梯。
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②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③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卷帘。④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住宅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7.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2m。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8.消防电梯的供电应为消防电源并设有备用电源,在最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9.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知识点五:直升机停机坪
1.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2.直升机停机坪的其江都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在停机坪外5m范围内,不应设置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旗杆等凸出物。
3.起降区场地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
4.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
5.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m,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障夜间的起降。
7.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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